(布城12日讯)上诉庭今日驳回一名非法土地经纪的上诉申请,维持地庭在12年前的原判,即因洗黑钱罪名判处5年监禁及100万令吉罚款。
以上诉庭法官拿督哈尼帕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今日决定驳回颜杰明(64岁,译音)的上诉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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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尼帕表示,颜杰明的上诉申请无法证明地庭的判决有任何错误需入禀上诉来干预。
其他两名承审此案的法官分别是拿督诺丁哈山和拿督莫哈末纳兹兰。
另外,上诉庭也谕令颜杰明立即服刑。
颜杰明是在2005年与另一名被告依斯迈胡先在反洗黑钱法下被控,而依斯迈胡先已过世。
根据控状,颜杰明被控4项洗黑钱罪名,从2003年11月19日至2004年1月9日期间,在雪兰莪安邦路的马来西亚渣打银行接受240万令吉的非法活动收益。
经过多年的审讯,地庭在2010年12月23日判处颜杰明和依斯迈胡先罪名成立,颜杰明被判5年监禁和100万令吉罚款。
地庭还根据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第2条文,下令颜杰明支付240万令吉的罚款。如未能在1年内支付则以监禁代替。他随后提出上诉,高庭在2017年3月10日驳回申请。
目前,颜杰明已缴付100万令吉的罚款,尚有240万令吉的罚款未缴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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