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15日訊)伊斯蘭黨總秘書拿督斯里達基尤丁說,憲法闡明解散國會日期是由內閣決定,並不只是首相的權力。
因此,他說,首相必須將解散國會事宜先帶到內閣決定日期,才向國家元首建議解散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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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日出席長達8.5公里的單極架空電纜項目(半島銜接至檳城)推介禮後受詢時說,內閣會議至今仍未收到建議何時解散國會的備忘錄,所以仍不知是今年還是明年才解散國會。
“還有很長的時間去商討政治局勢的發展,我們願意與任何政黨包括反對黨商議,當然,這不侷限與解散國會時期才與其他政黨商議,而是隨時都可以。”
詢及伊黨是否會與巫統5巨頭商議在大選合作,他說,他在黨內並非5巨頭,不過所有階級都會有其商議,包括以他本身的等級,自會有同等級的人與他商議,他肯定的是兩黨之間會有商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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