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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3:41pm 15/09/2022

婴尸

器官被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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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被摘

網傳嬰屍被挖器官遺棄照 警:查證為2011年舊照

全:求真/關丹警方沒有接獲嬰屍被挖器官棄屍案
旺莫哈末查哈里指盛傳嬰屍被掏空器官後遺棄的照片是舊聞,關丹警方沒有接獲投報。(檔案照)

(關丹15日訊)關於一則通過網絡傳播,聲稱在關丹6英里發現一具嬰屍取的語音記錄及照片,關丹警方否認其真實性,並指警方沒有接獲該類案件投報。

關丹警區主任旺莫哈末查哈里說,經過審查,發現聲稱該事件發生在關丹的嬰屍照片,是一張曾經於2011年流傳的舊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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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照片於2011年被廣傳過,而目前,沒有任何與該事件相關的案件在關丹縣內發生,警方也沒有接到類似投報。”

他是針對一張嬰屍器官被掏後遺棄在油棕樹附近的照片,以及一把男聲錄製的語音,指該遺體在關丹6英里被發現一事,如是回應網媒《Malaysia Gazette》。

他說,轉發消息者的不負責任行為,是在試圖引起民眾恐慌,讓人們感到擔憂。

“警方促請民眾不要輕信該些未經證實,來路不明的消息。”

他也說,企圖破壞公共安寧的行為,已經牴觸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觸法者可被採取法律行動。

同時,他說,大馬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SKMM)警告公眾不要轉發該假消息,否則將牴觸1998年通訊與多媒體法令第211及233條文,被提控並罪成者可被判最高1年監禁,或5萬令吉罰款,或兩者兼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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