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19日訊)首相拿督斯里依斯邁沙比利說,反貪內閣特別委員會(JKKMAR)會議同意政府相關公司(GLC)和政府關聯投資公司(GLIC)的首席執行員,包括法官,須向反貪會申報資產。
他說:“反貪會將在下次的反貪內閣特別委員會會議上,再提呈這一道德行為守則的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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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斯邁沙比利今日主持2022年第2期第16次反貪內閣特別委員會會議後,發文告指出,政府也同意修正和改善目前行政議員和國會議員的行為守則,考慮到維持政權和立法權分立的原則,1952年國會議會(特權與權力)法令(347法令)也將為國會議員引入新的行為守則。
“我們將加強行政人員、下議院議員和上議院議員的反貪會資產申報機制,以增加政府行政的公信力和誠信。”
依斯邁沙比利指出,會議同意由總稽查署落實1957年稽查法令(62法令)修正案,以加強專業性和保證總稽查司角色的獨立性。
“有關修正案涉及該法令的條款,以防止總稽查司參與聯邦或州的活動或委員會,但允許參與政策層面的委員會。
總稽查司審計範圍擴大
“總稽查司的職責範圍擴大到審計任何機構,包括具有政府利益的公司,但需酌情決定。”
他說,該會議決努力提升服務傳遞、改善地方政府的治理、加強誠信元素、提供調動機會及提高經驗、問責制和可信度等方面,以避免貪腐風險、濫用職權、職場上出現小拿破崙和有限的工作週期。
“因此,會議同意在州理事會會議的授權下,成立地方政府官員調換委員會,以負責地方政府官員調去其他地方的事宜。”
他說,通過這個委員會,長期在同一個地方服務的地方政府官員,可以被轉換到另一個地方政府;中央政府將向州當局發佈一項指南作為參考,讓有關事項可以在全國地方政府中實施。
此外,文告指出,會議也商討了 制定政治獻金草案的最新進展;此項草案將交由一個獨立的實體來監管,稱為聯邦階段和州屬階段政治獻金監管機構。
文告說,在提呈到來臨的國會下議院會議之前,即第14屆第三次下議院會議前,來自各政黨及所有利益相關者的意見和觀點,也獲納入考量及擬定該政治獻金草案。
“政府向來承諾採取一切措施,來加強廉正的價值,以確保國家治理和行政透明,及不時獲得提升,以確保大馬成為一個遠離一切貪汙的國家。”
依斯邁沙比利說,會議也議決重新評估大馬廉正學院的方向,通過國家施政、廉政及反貪中心從2023年至2025年期間固定分配撥款,為期3年。
“這也是用於落實計劃,以加強國家的誠信。”
他指出,大馬廉正學院將加強在教育、宣傳和培訓、研究和出版及戰略合作等3個主要核心職能的基礎,並賦予實施混合商業模式的角色,以幫助加強公共和私人領域的誠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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