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女星Tangmo湄南河墜船身亡事件,距今已過去半年,案件經過一波三折後,Tangmo母親帕尼達(小圖)週三(21日)撤銷了對案中6名被告的訴訟。她與被告達成協議後,獲得以下賠償:
1、支付40萬泰銖現金(約4.9萬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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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張價值160萬泰銖(約19.6萬令吉)的支票;
3、按月賠償,每月支付3萬泰銖(約3677令吉)作為額外補償,期限為20年或直至Tangmo母親去世、無人繼承;
4、Saen贈送一對珍珠耳環給Tangmo的母親,價格不明;
當局早前在暖武裡法院對6名被告進行以下罪名指控,分別為:
1、船主Por:過失致人死亡;作偽證;向河流中丟棄瓶子;無執照經營船隻;使用執照過期的船隻;船頭未使用泰文或英文標註船名;
2、開船者Robert:過失致人死亡、作偽證、使用執照過期的船隻、向河流中丟棄瓶子;
3、Job(船主助手):幫助他人逃脫或減輕罪名、向河流中丟棄瓶子;
4、Kratik(經紀人):幫助他人逃脫或減輕罪名、作偽證;
5、Saen(同船人員):過失致人死亡;
6、Pim或者M是一家餐廳的老闆,其在整個案件過程中給予他人建議,被指控幫助他人逃脫或減輕罪名、指引他人作偽證。
不過,隨著Tangmo母親決定撤訴,加上6名被告皆否認證詞和指控,因此暖武裡法院將於12月22日再預約當事人進行證據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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