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2日综合电)中国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周四公开宣判,前司法部长傅政华受贿、徇私枉法一案,他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傅政华曾担任公安部副部长和司法部长等职位,法院指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案件处理等方面提供帮助,本人直接或者通过亲属,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7亿余元(约7550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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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至2015年,他担任北京市公安局局长期间,对其弟弟付卫华,涉嫌严重犯罪问题线索隐瞒不报、不依法处置。
法院指,傅政华受贿数额极大,徇私枉法情节极严重,但他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决定将以受贿罪判处的死刑,缓期执行两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徇私枉法罪则判囚14年,而他受贿犯罪所得,将依法追缴,上缴国库。
遭中共公安系统大清洗落马的前省级公安首长刘新云、邓恢林及龚道安周三被判处14年至无期徒刑,傅政华周四被判处死缓,被视为中共数十年来少见的震慑之举。
在中共公安系统中,傅政华与龚道安、邓恢林、刘新云都被归类为同遭落马的前中国公安部副部长孙力军人马,更一同被中国官媒列为“孙力军政治团伙”。
除外界最瞩目的傅政华与龚、邓、刘3人外,同遭落马的前中共江苏省政法委书记王立科、前中国国安部纪委书记刘彦平等人,也被列为“孙力军政治团伙”。而中共中纪委官员先前曾形容,孙力军案是中共19大以来查处的最严重案件之一。
在整个孙力军案中,龚、邓、刘和傅政华等人,都是中共政法系统前高官。而掌控公安、检察、法院三大系统的政法系统,一向有中共的“刀把子”之称,历来与军队“枪杆子”、宣传“笔杆子”同是中共掌权者必须牢牢掌握在手的“三子”。
中共自2020年上半年起对公安系统展开大清洗后,从中央到地方的公安高层面临换血,最后以总书记习近平爱将王小洪接任公安部长兼中共政法委副书记,清洗才告一段落。
距中共20大召开不到1个月,龚、邓、刘、傅先后两天内获判重刑,被普遍认为是中共当权派对政法系统、乃至于全党上下的震慑之举,程度上且是文革结束40余年来所少见。
有评论指出,主角孙力军的审判程序仍在持续,是否可能也会在中共20大前作出判决,且刑度将有多重。一般预料,孙立军遭检方起诉时被指控的罪行,用词十分严厉,预料未来所获刑罚势必不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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