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道:本刊 林德成
照片:本報資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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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電子垃圾氾濫已經是不爭的事實,為了救地球,許多科技公司利用環保材料製作電子產品,或不再為手機提供充電器和耳機,以節約資源和減少碳足跡。
為了降低電子垃圾的數量,歐盟委員會一直推行產品維修權,要求電子產品可維修和更換零件。最近,該委員會發布了一份新草案,要求手機廠商在新機發布後,在5年內持續生產和供應至少15種不同零件,讓消費者可以更換損壞零件,比如電池、屏幕、鏡頭、充電器等等。
歐盟委員會也要求廠商延長電子產品的電池壽命,他們認為,電池應該能夠承受500次的完整充電循環,然後電池容量才會降到83%或以下。如果廠商無法在5年內向消費者提供電池更換服務,那麼電子產品必須通過一系列嚴格的電池續航測試。確保電池經過1000次的完整充電循環後,其電池容量還有80%。另外,廠商還要確保軟件更新不會對電池壽命造成影響。
此外,根據草案建議,在歐盟境內銷售的手機必須貼上標籤,寫明手機的電池壽命、抗跌程度和防水等級。如果手機廠商停賣一款電子設備後,需要在5年內繼續提供安全更新,以及3年的操作系統更新。
然而,手機廠商認為這樣的建議反而會導致過度生產。根據美國科技網站Engadget報道,手機廠商說,如果要供應這麼多種類的零件會消耗很多塑料。假設大量生產,廠商會有庫存壓力,接著還要銷燬多餘的零件,這樣會造成資源浪費和導致營運成本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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