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亞南23日訊)前副首相、前內政部長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在外國簽證系統(VLN)貪汙案中會表罪成立還是無罪釋放引起關注,而此案的承審法官是拿督莫哈末亞茲慕斯達法。
他在2007年8月10日受委為司法專員,並於2010年4月14日受委為高庭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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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的控方團隊是:
拿督拉惹羅仄拉、阿都馬力、拿督旺沙哈魯丁、林偉強及達瓦妮。
至於扎希的代表律師,則是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在SRC國際公司4200萬令吉洗黑錢案的首席辯方律師——拿督鄭寶德。
除此之外,辯方團隊還有拿督阿末再迪、哈米迪、艾曼、法蒂妮、莎麗法、諾凱魯妮莎及納比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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