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生23日讯)“妻子报复买凶杀夫”案的涉案妻子和另外3名共犯今日被带上巴生推事庭,面对谋杀指控!
另一共犯仍受警方调查
据了解,此案落网者除了死者妻子外,还有另外4名共犯;不过,今早被带往法庭的只有3名共犯,另一人仍在接受警方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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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于上午9时25分左右抵达法庭,全程都戴上口罩,闪躲摄记镜头。
根据控状指出,第一被告梁莹莹(译音,37岁)、第四被告林勇豪(译音,36岁)及第五被告林勇伦(译音,31岁),被控于本月15日凌晨1时20分至1时40分之间,在双溪乌当阿尼加峇鲁花园一间单位,谋杀一名41岁的男子邹添喜。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并可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
至于第二被告莫坤伦(译音,37岁),则被控在同样地点和时间,在林勇豪和林勇伦的协助下,帮梁莹莹谋杀了邹添喜。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109条文(教唆),并与刑事法典第302条文同读。
此外,第五被告林勇伦因身体出现状况,无法有效地与他人包括代表律师沟通,因此将被带往医院接受治疗。
案11月21日过堂
推事诺吉达择定此案于11月21日过堂。
负责此案的主控官为阿斯纳威副检察司;被告代表律师有梁莹莹的代表律师王家乐、李嘉愉及涂茗杰,至于莫坤伦的代表律师是阿亚沙米、林勇伦的代表律师陈伟宏;林勇豪的代表律师则因确诊冠病,今日无法出庭。
以需照顾孩子为由
梁莹莹申请保释遭拒
另一方面,第一被告梁莹莹的代表律师尝试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388条文,以被告为单亲妈妈,需照顾年幼孩子为由,向推事申请保释,惟却遭到拒绝。
据了解,在刑事法典第302条文下被控是不可保释的,但刑事程序法典第388条文允许被告在生病、16岁以下未成年者或女性的情况下,可以例外。
被告代表律师以被告是单亲妈妈,需照顾5岁和7岁的孩子为由,并举出多个国内外案例,包括摇篮基金首席执行员CEO命案中的莎米拉申请保释外出案等。
同时,被告辩护律师也指被告会定期到警局报到和安装追踪器等,希望为女被告争取保释外出。然而,有关申请遭到推事的拒绝。
【新闻背景】
疑买凶杀夫“谎称”劫杀
这起凶杀案,于本月15日凌晨1时40分,在雪州巴生阿尼加峇鲁花园(Taman Aneka Baru)一间单层排屋发生。
死者是从事拖车员兼汽车零件销售员的41岁男子邹添喜,他与妻子(37岁,法庭前通译员)育有2名5岁和7岁的孩子。
其妻子疑为了报复和自身利益,狠心买凶杀夫,还“谎称”案发现场是劫杀案。结果,还是遭警方戳破谎言。警方当晚就逮捕负责策划的妻子,并在4天内迅速逮捕涉案的另4名凶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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