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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5:31pm 24/0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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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宜網購或有詐(上)| 低價商品誘騙下單 拉黑事小 最怕盜提

自2019年以來,經由臉書、Instagram和Mudah.my進行的網購騙案的累計損失就已超過1億令吉。

獨家:吳雪兒
報道:吳雪兒、胡耀森、陳雲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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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隻燒鴨只售18令吉、500克叉燒要價15令吉,很多人看到這樣廣告都忍不住快手快腳下單,以為買到就是賺到,結果踩進詐騙集團設好的陷阱,不幸中的大幸是對方只是收了錢拉黑,最不幸的遇上大盜,騙取銀行資料後把存款轉走。

早前一名華裔女子在臉書看到價格比市價便宜至少一半的燒鴨和叉燒深深被吸引,結果被詐騙集團誘使下載手機應用程式下單付款,導致其女兒銀行個資外洩,被盜提7000令吉。

其實這些便宜商品根本就不存在,只是網購騙案的幌子,只要能引起網民對“商品”的興趣,他們就會把網民帶進私聊(PM Tepi)模式誘騙他們下單,一旦付款後,他們就會拉黑對方,或者在網絡上消失。自2019年以來,經由臉書、Instagram和Mudah.my進行的網購騙案的累計損失就已超過1億令吉。

維克多:網購騙案的老千最喜歡在社交媒體大肆宣傳不存在的商品,並利用私聊模式,吸引受害者上鉤。(黃志漢拍攝)
維克多:多數個人作案 臉書最多網購詐騙

全國商業罪案調查部(網絡與多媒體罪案)副總監維克多高級助理總監接受《星期天頭條》專案小組訪問時說,大多數網購騙案都是個人作案,鮮少涉及集團,網購詐騙呼叫中心更是罕見。

“老千會在多個社媒平臺上註冊帳號,再利用部分民眾貪小便宜的心態,以低於市價宣傳不存在的商品,甚至售賣稀有物品或收藏品,誘騙民眾下單匯款後即消聲滅跡。”

他指出,根據警方數據,最常被老千用來進行網購詐騙活動的平臺是臉書,從2019年至今年5月,警方共接獲8934宗投報,損失額高達7232萬8804令吉;其次則是Instagram(4663宗,損失額2357萬7047令吉)。

“位列第三的是電商平臺Mudah.my,多達2982宗投報,損失額1204萬2347令吉;其餘的平臺如WhatsApp、蝦皮、Lazada、微信及Carousell也有被牽涉。”

他解釋說,臉書及Instagram等社媒受青睞,是因為騙子只需開設個人帳號,上傳商品的的虛假照片,標上低廉的價格,就可吸引受害者上鉤。

“一般上,他會要求和消費者私聊,以更低的價格誘惑民,要求民眾將款項直接匯入個人銀行賬號,而不是通過平臺進行交易,並且在收到款項後直接失聯。”

社媒帳戶註冊簡單 電商平臺需個資

維克多強調,事實上,社交媒體並非用來進行交易的地方,因為它不具備常規電子商務平臺的買賣方式和流程;在電子商務平臺上,無論是賣家或買家,都需要註冊並提供資料,如完整姓名、大馬卡號碼和銀行戶頭資料等個人資料。

“在社交媒體上註冊新帳戶,只需電子郵件就可以,只需上傳一些可引起民眾興趣的商品照片,然後投放廣告,就可坐等受騙者上鉤。”

避免私聊或社媒交易

他舉例,有些電商平臺採用貨到付款(COD)概念,即雙方面交,查看貨物後再付款;但是不少民眾對相關平臺的運作概念缺乏瞭解,也不排除為了方便或因地域的距離,而同意賣家以郵寄方式完成交易,結果匯款後沒有收到貨。

他表示,總的來說,民眾之所以被騙,是因為從一開始看到商品廣告至下單匯款過程,都是在電商平臺以外或社交媒體進行交易。

“受騙者甚至聽信老千以方便溝通為由的謊話,通過私聊模式,而不是透過安全交易系統進行交易,最終被騙走金錢。”

維克多展示中文及國文版的防範網購騙案的小冊子。(黃志漢拍攝)

2019至2022年5月 22356宗投報 損失1.9億

維克多指出,從2019至今年首5個月內,警方所接獲的網購騙案投報高達2萬2356宗,損失額達1億9062萬7564令吉;單單是今年首5個月,警方接獲3483宗網購騙案投報,涉及損失額達4822萬4850令吉。

“2019年共有3519宗網購騙案投報,損失額達2813萬6133令吉;2020年則有5848宗投報,損失額為4117萬零492令吉;2021年有9505宗投報,損失額達7309萬6089令吉。”

老千看準網購趨勢詐騙

他解釋,網購騙案的數據上升主要原因是民眾在行動管制令期間,經濟活動受限,民眾多數上網購物,而老千也看準網購商品的趨勢進行詐騙,如疫情爆發初期,許多民眾因市面上買不到口罩而上網購買,讓老千有機可乘。

“在警方接獲的投報中,受騙者不乏專業人士如醫生、律師等等專業人士,大多數老千及受騙者都是本地人,鮮少涉及外籍人士。”

他補充,今年1月至6月22日的數據顯示,網購騙案的受騙者共有4397人,其中以女性居首,多達2539人,男性則有1858人。

“受騙者以21至30歲居多,警方研究顯示,這個年齡層初入社會或開始創業,往往容易被被商品便宜的價格所吸引,而不慎掉入騙局。”

他打趣地說:“52歲的我就喜歡到實品店購物,如到服裝店試穿衣服、檢查衣服的質量等等,比較少上網購物。”

維克多:為免成為網購騙案的受害者,民眾可在具有安全交易系統的電商平臺購物,避免私聊模式或在電商平臺外進行交易。(黃志漢拍攝)
老千騙後刪證據 警蒐集物證具挑戰

網購老千一旦騙款到手,就會在網上消失,並且刪除詐騙的證據,讓警方在調查網購騙案,尤其是蒐集物證面對不少挑戰,不過警方的數字鑑證(Forensik Digital)組可透過所掌握的資訊科技追查及還原已被刪除的信息和證據。

維克多高級助理總監說,“網購付錢終要用到銀行戶頭,情報與行動組可透過各種方式,包括追查受騙者匯款至賣家所提供的銀行戶頭,順藤摸瓜偵破網購騙案及逮捕老千。”

多是錢騾賬戶

不過警方接獲的投報中,大多網購騙案的老千都是使用個人銀行戶頭賬號供受騙者付款,但這些個人銀行戶頭往往是錢騾的賬戶。

維克多表示,要避免成為網購騙案的受騙者,民眾的防範受騙意識至關重要,應該在具有安全交易系統的電商平臺購物,避免私聊講價,或在電商平臺以外或社交媒體進行交易。

“民眾付款後若沒有收到商品,應立即向警方投報,警方將援引刑事法典第420(欺騙)條文展開調查。”

他說,至於受騙者所蒙受的損失,不屬於警方的調查範圍,個案的最終判決由法庭來定奪;如果受騙者想索取賠償,可向國內貿易及消費人事務部管轄下的消費人仲裁庭(Tribunal Pengguna)入稟申請。

維克多奉勸民眾在網購時不要匆忙付款,先檢查賣家所提供的銀行賬戶是否涉及犯罪活動。(黃志漢拍攝)
匯款前先查賣家賬戶 維克多高級助理總監授招

●民眾在網購時不要匆忙付款,先通過商業罪案調查部的網站

https://ccid.rmp.gov.my/semakmule,或下載“Semak Mule CCID”手機應用程式,以檢查賣家所提供的銀行賬戶是否涉及犯罪活動。

●民眾可致電全國警察商業罪案調查部詐騙應對中心(熱線電話:03-2610 1599或03-2610 1559)查詢或舉報。


維克多(左)滔滔不絕向專案小組記者吳雪兒講述網購詐騙的課題。(黃志漢拍攝)

MCMC:與社媒平臺營運商合作 撤詐騙內容 停可疑帳號

大馬多媒體及通訊委員會(MCMC)接獲的網絡詐騙投報呈上升趨勢,該委員會向來與各個機構包括社交平臺營運商合作,一旦發現可疑的社交媒體帳號發佈含有欺詐的內容,將撤除相關內容及暫停帳號。

2年逾5千網騙投報

自2020至今年5月,該委員會接獲的網絡詐騙投報多達5513宗,也通過與電訊服務商的聯營,屏蔽16億通可疑電話,阻止這些可疑電話呼叫用戶。

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企業通訊組向《星期天頭條》專案小組指出,社媒平臺營運商平日發現可疑帳號涉嫌蓄意詐騙、扭曲、或以其他詐騙形式,或剝削他人利益獲取金錢、財產或私人財務的信息時,也會毫不猶豫撤除相關內容,或暫停該帳號。

至於執法方面,該委員會指涉及買賣貨物的騙案,無論是線上或線下(offline),主要是警方和國內貿易及消費人事務部管轄的事務。

針對騙子在社交媒體平臺如臉書、Instagram等以網購進行詐騙,一旦有民眾投報,該委員會就會向社媒運勞方反映,後者調查後,會從平臺上撤除網購詐騙的帖子。

宣導提升防範詐騙意識

基於詐騙案逐年增加,當局也通過各種宣導活動,如對騙局說不(Say No To Scam)、明智點擊(Klik Dengan Bijak,KDB)、馬來西亞資訊與科技志願者(MIV)等,提升民眾防範詐騙的意識。

該委員會促請受騙的民眾向相關執法機構投報,也可透過MCMC的投訴官網https://aduan.skmm.gov.my進行投訴。

“電訊特別小組”遏制詐騙短訊

該委員會已採取數項關鍵舉措來減輕與欺詐有關的問題,包括與通訊服務商、警方商業罪案調查部(CCID)合作,成立“電訊詐騙特別小組”。

“目前,委員會正在研究制定一套新的指南,來遏制通過短訊服務進行詐騙的行為。”

另一項舉措為創建“行業參考”文檔,以落實相關限制條規,其中概述2018年的7項限制條規,以減少可疑通話的數量。

該委員會指個人的警惕、醒覺和知識是關鍵,該委員會授招讓民眾自我保護:

●要時刻警惕騙局的存在;

●進行任何交易時,瞭解交易對象的身分;

●勿打開可疑的信息、網絡彈出的窗口或電郵鏈接或附件;

●對任何詢問個資或金錢的要求保持警惕;

●陌生的個人或企業要求通訊時,先自我警惕是否是騙局;

●在網上與某人聯繫,或無法確定有關企業是否合法,使用谷歌照片搜索或網上搜索查詢有關人士;

●民眾可以通過(https://semakmule.rmp.gov.my),查看相關銀行戶頭或聯絡號碼近期是否有涉及犯罪行為; 

●如果收到朋友的信息或電郵,但內容看起來不尋常或不像他們的性格,直接聯繫朋友查真偽;

●接獲可疑信息或鏈接,無法確定聯絡人的身分時,用電話聯絡簿或網絡搜索該聯絡人;

莫希丁提醒消費者在網購時保持警惕,並建議消費者選擇合法的線上購物平臺。(檔案照)
消協:不知和誰打交道 不建議使用社媒網購

消費人協會則建議消費者在合法的在線平臺作網購,不要被所謂“更好的優惠”所吸引,因為當中存在的不確定性與風險相對高得多。

如果在大馬合法的線上平臺購買物品,貨不對辦或出現糾紛,消費人可向國內貿易和消費者事務部投訴,或通過馬來西亞消費者仲裁庭(TTPM),根據商品收據尋求退款或換貨。

檳消協主席莫希丁對專案小組說,“我們不建議消費者從社交媒體進行網購交易,主要原因是消費者永遠不知道本身在和誰打交道。”

“相關店名或品牌並沒有透露太多關於賣家的信息,因為賣家可能會使用虛構的公司名稱,並在潛逃前使用錢騾賬戶收款。”

莫希丁亦提醒消費人,如果人們向另一個國家購買商品,即使是鄰國,若發生任何爭議,大馬對有關公司並沒有法律管轄權。

“消費人要麼就在該國家尋求當地消費者團體協助仲裁,不然就將有關公司告上該國的法院。”

遺憾不少受騙者沒投報

莫希丁說,檳消協接獲不少網絡詐騙投報,但遺憾的是,並非所有受騙者都會向消協尋求協助。

“即便如此,這類詐騙案乃是刑事犯罪,屬於警方的管轄範圍。”

他強調,在網購詐騙案中,即使有銀行賬戶也不容易調查,因為這些賬戶通常是錢騾的戶頭。即使找到賬戶持有人,也不一定可以將犯罪集團繩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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