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25日讯)国会下议院议长丹斯里阿兹哈哈伦指出,他不在乎外界指责他存心偏袒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因为他所做的决定都是有法律依据,并且遵从联邦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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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接受英文报章《星报》专访时,驳斥外界指他偏袒纳吉及允许他在定罪后保住国会议员资格的说法。
“我所发表的声明,都清楚阐明了联邦宪法的规定,我并没有表达自己的观点。”
“那些不同意我或指我有偏袒的人,我不在乎,因为我遵循法律。”
阿兹哈指出,在联邦宪法第48(1)(e)条文下,若涉及一项犯罪而被任何联邦法庭判处监禁不少过1年或罚款超过2000令吉,同时又没有获得赦免,将会丧失人民代议士的资格。
他说,宪法也规定,如果在定罪之日起的14天内提出赦免申请,那么议员资格将会获得保留,直至特赦程序完成。
另一方面,阿兹哈形容,虽然国会下议院难免会出现议员吵架的情况,但国人也不应忽略议员们针对政策展开辩论和给予建议的举动。
“我们每天必须开会长达8至10小时,当中不乏有3至5分钟的小规模冲突。”
“有时人们只看了3到5分钟的吵架片段,就忽略议员在那9个小时展现的良好行为。”
对阿兹哈而言,国会改革是他目前所著重的目标。
“假设第十四届国会的届满期落在2023年7月16日,那么我们还有10个月的时间推动国会改革。”
他希望能加强国会特别委员会的功能,并在未来10个月内提升至更有意义的层面,而不仅仅只是停留在政治层面。
阿兹哈也乐见国会能尽快通过国会服务法案,以赋予国会自主权和自行制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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