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25日讯)对于昨天在社媒传得沸沸扬扬的本地男网红林尚进被指控袭胸及未经同意亲吻脸颊事件,警方和律师都劝受害者蔡咏彬前来报案,让警方展开调查!
全国总警长丹斯里艾克里沙尼指出,警方一旦接获事主的投报,就会展开调查。
ADVERTISEMENT
他回复星洲日报说,他认为,妇女部也可以针对这样的行为是否构成非礼,提供建议。
另一方面,记者了解到这起事件发生在灵市地区的一家夜店。
对此,八打灵再也警区主任莫哈末法克鲁丁助理总监接受星洲日报访问时,呼吁受害者勇于现身报案。
他说,这样一来,警方才可以展开调查,并对嫌犯采取下一步行动。
蔡咏彬2天前於Instagram自揭在酒吧遭“L网红”袭胸、亲吻脸颊等性骚扰,对方摸了她胸部后竟然说“只有2秒不会有人看到或知道”,让她感到恶心及被侵犯。
她的帖子引起关注,尽管她没有点名,但男网红林尚进事后为自己酒后行为公开道歉。
针对网民质疑她捏造故事并不报警,蔡咏彬回应夜店很暗,2秒的触摸证据不足下难以报案,只能在社交媒体警惕各位女性。
不过,纪慧仪律师建议受害者应勇于报警,唯有这样警方才能展开调查工作。
她说,副检察司将根据警方的调查结果,判断这起案件是否可以被带上法庭。
纪慧仪律师告诉星洲日报,证据充足与否,与报警其实没有关系,因为警方若没有受害者的报案纸就无法展开调查去收集证据,如向有关地点索取闭路电视画面等证据、传召案发时在场的人士录供等等。
“一旦受害者报警,警方会把调查所得的资料提呈副检察司,由后者决定是否提控加害者。”
她说,副检察司针对案件判决的考虑因素,包括根据最终所收集到的证据来决定以什么条文来提控嫌犯。
此外,纪慧仪表示,依据刑事程序法典第107条文,阐明得知犯罪情况及线索的任何人都可以报警,并举例就算事件发生在柔佛,民众也可在吉隆坡的警局报警。
“刑事程序法典第107A条文也有说明,报案者可向警局局长要求一份调查进展报告(Status Report)。”
她强调,刑事案是没有时限的(Limitation Period),所以受害者在任何时候都可以报案,只是报案的时间拖得越久,警方在调查的搜证方面就越难,因为有些证据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使搜证工作更加困难。
针对蔡咏彬遭性骚扰的一事,纪慧仪不否认,要真正将加害者定罪有一定的难度,因为这样的案件多数都是“你我说法不一致”(Your words against my words)。
“在这种情况下,加害者被控上庭时,其辩护律师也会对这些证据提出质疑,如灯光不足,或你情我愿等等,这些都是常见的一些辩词。”
她举例,一宗发生在2016年的朝圣基金局的总经理被控性骚扰前职员案,受害者最终获得赔偿,这是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案件。
联邦法院在当年6月2日裁决该案件时,将性骚扰的侵权行为引入法律和司法体系,这代表受害者可以对加害者提出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的有效期是6年,即受害者必须在事件发生的6年内提告。”
纪慧仪律师解释,刑事案方面,被告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或罚款,而受害者并不会得到任何赔偿;然而在民事案,受害者可以索赔。
另一方面,纪慧仪认为,很少性骚扰案的受害者愿意现身投报,是因为法律和警方的办案手法有瑕疵,并不是非常以受害者为中心(Victim Centric)。
“如果对簿公堂,受害者需要出庭作证,接受加害者的律师拷问,而这些都不是每个人都能够承受的压力,进入法律程序的案件也会拖一段时间,因此受害者的心理压力也不小。”
她表示,当性骚扰一事曝光后,受害者无法控制网民或他人的流言蜚语,因此家人和朋友的支持非常重要。
“我见过不少性骚扰案进入法律程序到一半就不了了之,因为受害者不出庭,案件也无法继续。”
纪慧仪建议受害者除了报警,也可联系非政府组织,如妇女援助组织(WAO)求助;非政府组织有社工陪同受害者去报警,或到医院进行身体检查等等,甚至也提供法律上的一些建议。
刑事法典第354条文(非礼)下,一旦被判处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10年,或罚款或鞭笞,或其中两项刑罚。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