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25日訊)玻璃市港口有小孩被擄走?假的!
加央警區主任尤沙里夫丁說,警方前午約12時27分接到一宗報案,指網傳大前天傍晚約7時,在玻璃市港口甘榜柏拉港吉朗(Kampung Belakang Kilang)處,有人強行把一名小孩拉上白色客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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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警方調查後發現有關消息毫無根據,警方至今也未接到有小孩被擄走的投報,而且向地方領袖查證時,各單位也沒接到相關消息。
因此,警方促請公眾勿再轉發不實資訊,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騷亂。
他表示,任何轉發假消息者,可在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第233條文及刑事法典第505條文下被控,前者的罪成刑罰是罰款不超過5萬令吉或不超過一年監禁,或兩者兼施;後者的刑罰則是罰款或監禁不超過2年,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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