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马鲁28日讯)“而连突发展华小工委会8名理事被控非法集会罪名无罪释放”上诉案捎来好消息,控方决定撤销而连突推事庭原判的上诉申请,淡马鲁高庭择定10月3日作出宣判。
10月3日宣判
此案今天进行第三次案件管理,由于法庭批准此案由辩护律师拿督黄诗忠全权代理,因此8名当事人今天没有出庭聆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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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诗忠在案件管理结束后接受本报记者访问时说,控方已决定不继续针对“而连突推事庭裁决该会8名理事非法集会罪名无罪释放”的判决提出上诉,淡马鲁高庭将于上述日期作出宣判。
他说,虽然法庭批准8名当事人当天无需出庭,不过他将建议8人如期出庭聆听最终判决。
而连突发展华小工委会8名理事,分别是主席吴思亿、副主席锺树珍、副秘书梁昭燃、而连宋华 小董事长植明生、南唛华小董事长邝德福、华都巴来华小董事长黄琼猷、 华都巴来华小校友会主席熊龙生和而连宋华小家协主席植东生,被控于2019年8月20日上午11时22分,在双溪仁华小悬挂横幅反对爪夷文纳入华校课程纲要,涉及非法集会,抵触刑事法典第142条文。一旦罪成,可在相同法令第143条文下被判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而连突推事于6月1日宣判8名被告罪名不成立,当庭获释。惟控方不满此案判决,在申请上诉期限最后一天,即6月15日入禀法庭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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