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28日讯)男子与前妻及其妹妹拆伙后,把办公桌和木门一分为三带走, 引起议论;拥有19年执业经验的民事律师杜韩念认为,若根据女事主说法,男子的行为显然心存恶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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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若女事主要其前姐夫得到应有惩罚,需先报警;若要针对损失得到赔偿,可通过民事法庭控告男方。
一名女子昨日申诉,去年和她的二姐以及正在办理离婚程序的二姐前夫合租一间工作室,后者因为一些私人原因决定退租,但没想到的是,前姐夫临走前居然大肆破坏工作室,将木门和桌子“一分为三”,还拆掉公司的密码锁以及破坏插座。
杜韩念接受星洲日报访问时说,事主报案后,警方在调查后发现有刑事破坏的话,就会采取行动控告男方;如果只是普通民事纠纷,警方就会建议事主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男子的行为显然是恶意,因为当一张桌子被割成三分二时,就不能用了,那扇门也是,把三分之一切出来,就不是门了。”
杜韩念说,男方若认为工作室里的东西,他是有三分之一的拥有权,正确的做法应该是跟其他2名租户讨回钱。
“比如那扇门当初买时1000令吉,现在折旧700令吉,他应该向女事主讨回700令吉三分之一的款项,而不是把门切成三分之一。
“如果把门切成三分之一,等于是废物,没有用处了,由此可证明男的心存恶意,不是要解决问题。”
他说,女事主可以针对损失起诉男方要求赔偿。如果总损失不超过5000令吉,可通过小额索偿法庭索偿。
“好处是不需要律师介入,不需要产生律师费,坏处是要自己处理,没有律师协助。”
他举例,如果损失为七、八千令吉,聘请律师提告男方值不值得的问题,费用和时间是当事人需考量的事。
他说,一般上,这样的民事诉讼,结案时间大约需花1年的时间。
他补充,只要女事主可以证明前姐夫蓄意破坏和心存恶意,除了可以要求正式损失赔偿之外,还可以索取惩罚性赔偿(punitive damages)和示范性赔偿(exemplary damages)。
不过,他说,女事主要有心理准备,即便胜诉,可能男方会耍赖,不要执行庭令,作出赔偿。
“理论上庭令是要执行的,不然就被视为藐视法庭,但是现实生活中,很多人收到庭令后,是不理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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