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庇29日訊)華總會長丹斯里吳添泉對國行將指示所有金融機構採取5大措施打擊金融欺詐的宣佈表示認同和歡迎,惟認為很多個案顯示,銀行顧客本身認知也有問題,往往在不瞭解和不知情中下載非法的“釣魚軟件”,或在公共場所使用免費網絡過程中被不法之徒乘虛而入而中計,很多時候,第一個源頭是出在顧客本身,而非銀行。
也是沙巴中華大會堂總會長兼沙州政府經濟諮詢理事會理事的吳添泉提出以下7項建議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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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銀行可以繼續為客戶提供“選擇過賬名錄”(favourite),例如為每個客戶設定一個指定數額(商業顧客可以更多數額)的日常或是月常過賬往來的名字清單。
2:又或者是在指定小數額內,例如50或是100令吉或以下的小數額匯款過賬(如供叫外賣和電召車等簡便用途),也可以考慮不需要轉移到“更安全的身分驗證方式或程序”。
3:建議顧客和銀行之間事先設定某個高數額(例如超過50萬或100萬令吉)的過賬頂限(如個人信用卡或預付卡的刷卡頂限般),一旦要進行頂限,或超過頂限匯款過賬之前,客戶必須事先照會銀行。
4:如果沒有獲得客戶照會的話,一旦出現頂限或超過頂限匯款過賬時,銀行方面也應該警惕,先聯繫客戶,或是列為“冷靜期”措施,並進行更安全的身分驗證措施程序。
5:銀行應該加強監督和收集有問題、或被懷疑成為欺詐集團用來取款的可疑戶口資料,第一時間聯繫警方或相關部門,採取同等級的“身分驗證措施”,同時深入調查源頭。
6:目前是科技時代,人人手上都有智能手機,所以驗證方式可以更進步,系統化是對的,但是應該更加以善用。
7:雙重保障,銀行有責任增加保安措施。例如:谷歌帳號,當用戶登錄臉書時,除了填寫用戶註冊名和密碼,還可以事前下載谷歌驗證器,再填寫“個人身分識別碼”(reveal pin.),以防止駭客侵入及盜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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