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首購族)想了解一些購買房屋,或轉售房屋給別人常用的法律術語,例如MOT、DOA,有時聽到朋友談起,但是一知半解,他們稍微解釋,可是過後又忘了。
ADVERTISEMENT
希望《產業問診》專欄可以簡述這方面的資訊,以便準備購買及脫售房屋的市民,可以掌握這些法律術語的基本概念。
答:實力產業經紀公司總裁陳建業說,在馬來西亞辦理屋子產權過戶(俗稱割名或改名)的程序,都需要用到房地產的產權過戶協議。
這是一份很重要的法律文件,它會清楚闡明這個過程的細節、原任屋主和新任屋主的身份資料,還有割名的印花稅(Stamp Duty)和律師費等等。
MOT和DOA有何不同
根據有關房地產的地契資料,還有轉讓者與受讓者之間關係的不同,辦理產權過戶時使用的產權過戶協議文件,也會分成“產權轉讓協議備忘錄”(Memorandum of Transfer,簡稱MOT)和“產權過戶協議”(Deed of Assignment,簡稱DOA)這兩種。
所以,打算購買房屋或將屋子割名給其他人,最好事先稍微瞭解,掌握這方面的法律術語,需要支付的印花稅,到時候才不怕出差錯。
◆產權轉讓協議備忘錄是甚麼?
在馬來西亞轉讓房地產的產權時,如果這間屋子已經有了本身的地契(個別地契:Individual Title、或分層地契:Strata Title),而不再是處於發展商/地主(landowner)名下的總地契(Master Title),那麼屋子割名的程序就會使用產權轉讓協議備忘錄來執行。
這是轉讓人(現任屋主)將有關房地產的產權,轉移給受讓人(新的屋主)的一份法定文件。
在產權轉讓協議備忘錄,轉讓人(原任屋主)和受讓人(新任屋主)的名稱分別是:
●Transferor(轉讓人):將房地產擁有權過戶給受讓人的個人或公司。
●Transferee(受讓人):將接受房地產過戶,併成為有關房地產新的擁有者。
◆產權過戶協議是甚麼?
如果房地產的個別地契或者分層地契還沒有發出,並且依然處於發展商名下的總地契),那麼在割名時,就需要簽署產權過戶協議這份法律文件。
由於房地產的個別或分層地契還未發出,因此在土地局(Land Office)的系統內,只能查詢到總地契的資料。
這類房地產在產權過戶方面,負責的律師需要將已繳付印花稅的產權過戶協議,呈交給發展商,然後由發展商根據產權過戶協議的最新產權資料,在本身的系統內進行房地產擁有權的更新。
至於轉讓人(原任屋主)和受讓人(新任屋主),在產權過戶協議裡的名稱分別是:
●Assignor(轉讓人):將房地產擁有權過戶給受讓人的個人或公司。
●Assignee(受讓人):將接受房地產過戶,併成為有關房地產新的擁有者。
產權轉讓協議備忘錄是用在已經有個別地契、或分層地契的產業,至於產權過戶協議則用在還未有個別地契、或分層地契的產業。
需呈交稅收局進行估價
這兩種法律文件需要呈交給內陸稅收局(簡稱LHDN)進行估價,並由當局發出印花稅繳付通知書。
當受讓人支付了印花稅,內陸稅收局就會發出印花稅繳付證書,這樣在法律上才算是一個正式、合法的產權過戶程序。
與此同時,負責屋子產權過戶的律師,將扮演“見證者“的角色,核實雙方的身份,並且見證雙方在產權轉讓協議備忘錄,或是產權過戶協議文件上的簽名。
在房屋割名時的產權轉讓協議備忘錄和產權過戶協議,這兩種法定文件都需要繳付印花稅,這筆印花稅將由受讓人(Transferee或Assignee)繳付。
印花稅數額依據房地產買賣價格
這筆印花稅數額將依據有關房地產的買賣價格,或市場價值來計算。
在馬來西亞,房屋割名的產權轉讓協議備忘錄和產權過戶協議,印花稅的計算方式分別是:首10萬令吉1%、接下來10萬零1至50萬令吉2%、再下來50萬零1至100萬令吉3%。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