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高庭批准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申请,以出席起诉前总检察长丹斯里汤米汤姆斯滥权案的庭讯。
高庭法官拿督阿末巴仄今日进行线上审讯时,身为起诉人的纳吉有权出席其民事案的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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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申请)可能涉及非正审(interlocutory)。法庭同意及批准你的申请。”
高庭定在10月21日,审理汤米汤姆斯要求撤销纳吉提出的诉讼申请。
早前,纳吉的代表律师尤迪斯达拉说,在监狱法令第30条文之下,法庭有权批准在加影监狱服刑12年的纳吉所提出的单方面聆审(ex-parte)申请,以出席审讯。
监狱法令第30条文阐明,当拥有民事或刑事权限的法庭需要一名囚犯出庭,该法庭可向负责人发出庭令,以根据庭令中的时间及地点把囚犯带到现场。
纳吉是在去年10月22日兴讼,分别将汤米和政府列为第一和第二答辩人。
纳吉指出,两名答辩人在包括一马公司案在内的数宗案件中滥用权力提控他,并要求索赔190万令吉。
他在诉状中说,他在法庭被误控涉及一马公司、国际石油投资公司(IPIC)案、在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下的滥权罪,以及在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下的洗黑钱罪。
他说,他遭提控是汤米预先计划好的一部分举措,这也符合时任希望联盟政府的计划。
他指出,汤米已在2015年与前首相敦马哈迪医生会面,以讨论疑似对一马公司资金所犯下的罪行和管理不善,并建议敦马哈迪对涉及一马公司的纳吉提出民事和刑事诉讼。
纳吉要求宣判担任公职的汤米渎职,以及寻求190万令吉的损失赔偿,其中包括支付给审计团队的咨询费,以审查文件备妥在刑事庭抗辩所需的论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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