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4日訊)律師公會前主席拿督楊映波指出,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雖然暫時保住了他的國會議員的職位,但他無權堅持從監獄外出執行國會議員職務,因為被判坐牢了就必須呆在牢裡。
對於納吉身為囚犯,在保住國會議員資格的情況下是否有權出席國會會議,楊映波對星洲日報表示,如果被允許的話,那每個囚犯都可以趁機出來“透透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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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我是自己公司的首席執行員,我入獄的話還保留自己的職位,而我有權利執行我的責任,是很荒謬的說法。”
“保留職位,跟可不可以執行任務是兩回事。”
昨日,納吉代表律師丹斯里沙菲宜證實,納吉在9月19日向監獄局申請出席國會,但監獄局基於安全考量拒絕了,而納吉已經向內政部長拿督斯里韓沙再努丁提出上訴。
他說,若韓沙再努丁在今日中午之前沒有回覆,或給予不利於納吉的答覆,沙菲宜會入稟高庭尋求司法檢討準令。
沙菲宜還要求監獄局護送納吉前往選區,讓他繼續服務選民,聆聽選民心聲。
對此,楊映波認為,根據聯邦憲法,納吉保住國會議員資格是合理的,但不代表他有權執行他的職務,這是不合邏輯的。
“因為你在牢中,你沒有權利出席(國會),除非是在特定的情況下(申請外出),比如說你在牢中時,你父母過世,而你表現良好,在監獄局的斟酌權下,他們可能可以讓你出席葬禮,但這並不代表你可以外出執行你之前任何的職務。”
不過,楊映波坦言,我國的法令上並沒有明文規定表明納吉有無權力出席國會。
“現在,問題不是有沒有法令阻止他,而是有沒有法令允許他?問題是相反的。”
他強調,世事的變化那麼多,不可能所有事都完全納入白紙黑字內。
“如果答案是沒有的話,那他就是沒有這個權力(出席國會)。”
另外,國會下議院議長丹斯里阿茲哈哈侖證實納吉在9月2日提呈請願書申請特赦,因此納吉依然保住國會議員資格,若特赦申請被駁回,才會喪失議員資格。
不過,納吉的特赦申請已經超過一個月,結果卻還沒有出爐。
楊映波指出,我國的法律沒有明文規定,國家元首需要在多少的時限內對特赦申請作出定奪。
他說,實際上,特赦局一年是很少開會的,雖然法律上沒有明文規定,但有個先來後到的作法。
“比如說,有100人申請特赦, 當然要開會先處理前面的申請,才輪到你(納吉)。”
“這不是法律規定,是按照常理,這不用法律來說明,若一直插隊的話,不是永遠輪不到我?在法律面前,應該是人人平等的。”
楊映波表示,納吉的議員資格將會維持到解散國會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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