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人只在私下討論胡德夫在花蹤頒獎禮上演唱〈花蹤之歌〉的事,那畢竟是個文學的舞臺,也許大家都比較厚道,也許圈子太小波瀾不驚。換作是其他類型的表演,觀眾連小失誤也未必接受得了。
許冠傑號稱香港歌神,過去我不明白為什麼。所謂歌神,難道不該是歌藝最精湛的嗎?作品難道不該是殿堂級的嗎?許冠傑唱歌不難聽,但論唱功在眾港星中實在不值一提;他的作品以通俗為主,像〈半斤八兩〉、〈打工仔〉等等,都不會擺在哪個殿堂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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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會唱許冠傑的歌嗎?何止會,還十分喜歡。〈雞同鴨講〉、〈浪子心聲〉陪著我們長大,聽到“命裡有時終須有”,凡有華人的地方都能接唱下一句。許冠傑不在某個高處,他非常的人間。我之所以會質疑他的歌神地位,只因為我不是香港人,少時不能體會“情懷”這回事。
那個時代開闢過新天地
原來歌神之所以為歌神,無關乎唱得多好,而因為作品無所不在,而且神一樣的開闢了新天地。許冠傑是粵語流行樂先驅,因為他帶頭在那個時代做了那些事,於是才有了後來這些人。他是香港人的歌神當之無愧。
我不知道胡德夫,是因為花蹤才去找他的資料來看看,找他的歌來聽聽。70年代他和朋友推動臺灣民歌,主張“寫自己的歌,唱自己的歌”,被譽為“臺灣民謠之父”。他也是社運分子,他的〈大武山的美麗媽媽〉為雛妓發聲,〈為什麼〉為遇難礦工控訴,著名作品〈美麗島〉因有政治聯想而曾經被禁。
據胡德夫在《報導者》的訪談中所述,被禁了還是要唱,他把鋼琴放到卡車上邊開邊唱,好讓警察追不上。走過那個時代的臺灣人,怎能不被胡德夫的聲音感動呢?他是臺灣人的大師,是大師不是因為寫得最好、唱得最棒,因為他在那個時代做了那些事,於是才有了後來這些人。
那麼,也許胡德夫在花蹤舞臺演唱的意義,也並不在於唱得多完美,而在於他這麼一個人曾經來過、唱過,我們遙遙相見過,互相知道過,這樣便算是圓滿了些什麼,也就足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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