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国会下议院今天三读通过了1959年职工会修正案,给予工人根据自己的选择加入或成立工会的自由,以及提高职工会的会员人数。
人力资源部长拿督斯里沙拉瓦南在总结时说,修正案允许职工会在任何机构、职业或行业的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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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营造工会良性竞争
“工人可以依据工会的章程,自由选择任何想要加入的工会。”
他说,修正案也鼓励员工参与工会,以确保有工会为代表,以便得到更好的权益保护。
他说,修正案也会营造工会之间的良性竞争,以期工会不论在行政、组织社会活动、教育和福利方面都良好运作。
“工会的多样性预料会对工人产生良好的影响和结社自由。”
部长说,为了确保企业的和谐,政府同意职工会约束其成员加入其他的职工会,以便创建一个更成熟、进步和良性竞争的职工组织。
扩大会员范畴取决工会
针对将职工会范畴扩大到退休员工和停职者的问题,部长说,根据国际劳工标准,退休和停职者有权选择继续保留会员身分。
不过,他说,扩大会员范畴与否取决于工会本身的决定,这是为了让会员获得作为会员应有的福利,例如集体保险和死亡抚恤金。
拟法监督零工经济领域
部长说,零工经济员工如果与雇主签订了服务合同,就可以成立职工会,不过,如果只是服务供应契约,就不符合职工会法令下的雇员定义。
“因此,政府目前正在研究制定新法律和政策,来监督在国内不断壮大的零工经济领域。”
沙拉瓦南也认同前人资部长兼行动党怡保西区国会议员古拉所说的成立外劳职工会,有助于减少强迫劳动问题。
他说,政府正努力增加本地和外国工人的职工会会员人数,以保障工人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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