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5日讯)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旺朱乃迪表示,国会通过的反跳槽法令,在砂拉越方面仍须带入砂内阁讨论及提呈至砂州议会,寻求修改砂相关的反跳槽条款,以进一步与国会反跳槽法令权限统一及执行。
他说,砂其实早已有反跳槽法令,即砂宪法17(7)条文中有一项反跳槽条款。这是依据1992年联邦法院在诺丁沙烈案中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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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这项砂反跳槽法令的涵盖权限很缺乏,并有待进一步强化及改善。”
旺朱乃迪今天接受星洲日报记者询问时说,这也是为何国会通过的反跳槽法令,在得到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陛下批准后,还要致函给所有州政府进行修改各州相关法令,以寻求统一落实。
他解释,按照法律程序,国会通过的反跳槽法令,仍须进一步被带入砂内阁研究及提呈至砂议会,以便修改现有的砂宪法相关条款,以统一标准及寻求通过。
砂议会颁宪才生效
“这意味反跳槽法令即便在国会已生效,砂方面还需要等待砂议会寻求通过,并宪报颁布后才生效执行。”
无论如何,旺朱乃迪强调,砂拉越是支持国会通过的反跳槽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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