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网
星洲网
星洲网 登录
我的股票|星洲网 我的股票
Newsletter|星洲网 Newsletter 联络我们|星洲网 联络我们 登广告|星洲网 登广告 关于我们|星洲网 关于我们 活动|星洲网 活动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国内

|

即时国内

|
发布: 8:58pm 05/10/2022

沙里尔

税收局

未申报

沙里尔

税收局

未申报

沙里爾案 | 稅收局官員:2013至2018年 沙里爾未申報百萬收入

(吉隆坡5日訊)內陸稅收局名人、公眾人物及藝人稽查單位評估組副主任端祖基菲裡端拉今日告訴高庭,聯邦土地發展局(FELDA)前主席丹斯里沙里爾阿都沙末,沒有在2013至2018年估稅年間向內陸稅收局通報一筆100萬令吉的收入。

他說,沙里爾的BE表格透露了上述訊息,當中包含沙里爾所收到的就業收入資訊。

ADVERTISEMENT

他也說,沙里爾於2013年所申報財產為8萬7834令吉,接著是2014年12萬8104令吉、2015年21萬3394、2016年18萬9545令吉、2017年26萬7090令吉及2018年19萬3191令吉。

“我確定,2013至2018年估稅年間,沙里爾沒申報過100萬令吉的收入。”

端祖基菲裡(48歲)今日在時任新山區國會議員沙里爾,被控沒向內陸稅收局通報本身收取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100萬令吉一案,宣讀證人證詞時這麼表示。

他說,根據1967年所得稅法令第4條文,任何來自其他來源的收入或盈利都需要向內陸稅收局申報。

他說,如果一筆捐款是由個人收取,不論捐款目的如何都需向該局申報;然後再交該局鑑定是否需要課稅。

他表示,當事人不能認為是一筆捐款,而不打算申報。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点击 可阅读下一则新闻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