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问题是,如果年尾大选,已经准备好或正在提呈程序当中的财政预算案,就会等同整份作废,必须重新提呈,因为将有新的政府和新的议员进入议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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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联邦政府、州政府或地方政府,政府的财政年是以12个月为计算,即从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根据法律,各级政府皆须在新财政年开始之前提呈财政预算,获得议会通过和宪报之后,才能于1月1日开始执行。政府的所有开销,都必须依据经过批准的预算版本,以及有关预算必须在该财政年用完,可以少花费,但不可以超额,否则需在议会另外提呈附加供应法案追加开销。
所以每一年大概这个时间,大部分的政府早已备妥财政预算,而地方政府的财政预算则会更提前,有些甚至早在9月各自的常月会议提呈。因为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规定,地方县市议会必须在11月10日前通过财政预算案,然后在11月12日前提呈州政府。州政府则须在12月31日前审核及批准有关预算案,然后颁布宪报。
假设在年尾举行大选,必然相当程度影响公共行政体系的运作。公务员会否抱怨则另当别论,但可以肯定的是,许多公务员将因全国大选和财政预算案的延迟提呈,而无法如往年般在年尾享受着愉快的“休假季节”。
实际上,准备财政预算案的过程,不论是地方政府、州政府或联邦政府,皆非常冗长,且涵盖上万民公务员。首先是从最基层的部门和单位开始向上级提呈各自预算,大概在上半年各部门就要开始预估下一年的开销。然后就是对外收集公众回馈,如透过问卷调查或召开市民大会,最后则是提呈议会,议员可针对预算案进行政策辩论,也可逐一咨询各子部门的收入与开支。
现在的问题是,如果年尾大选,已经准备好或正在提呈程序当中的财政预算案,就会等同整份作废,必须重新提呈,因为将有新的政府和新的议员进入议会。大选后,如果是同样的政府也许还好,依样画葫芦,版本照抄。如果政权出现更迭,那么新的执政联盟是否将接纳原有政府提呈的预算案版本,则有不确定性。
各州政府和地方政府的预算开支不大,从几千万到数十亿,要在12月31日前通过应不成问题。关键在涉及数千亿预算的联邦政府,是否能够踩线通关,而不至于让政府在1月份停摆暂时停止所有开支,或必须草拟临时预算法案让政府先有一笔资金运作。
假设大选最早在11月初进行,若去掉大选之后组织政府、议员宣誓以及新内阁成员必须熟悉各自部门事务的时间,大概也剩下最后一个月的时间,国会若要在一个月内通过预算案几乎是不可能的任务。
单是在预算案提呈之后的政策辩论阶段和部门委员会辩论阶段,至少需要四周时间,这尚不包括预算案在国会下议院通过之后,还要提呈到国会上议院,以及最后在获得国家元首御准才能颁布宪报。
就算强行通过,也必然是一份粗糙且草率的预算案。执政党在议会厅也许须借助议长的一臂之力,加速所有程序的“过场”,并且碾压所有异议。除非,执政党能和在野党达成共识,有默契让预算案在毫无阻拦下通关。但是,这在政治道德上是否有违监督和制衡机制,或有损公共利益,甚至引发不必要的财政风险曝露,则见仁见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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