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訊)每天在TikTok上載內容、開直播,一個月下來可賺取4000令吉外快?!
近日,有Tiktok視頻內容創作者分享,他從今年1月才開始利用TikTok平臺充當賺錢工具,至今已經10個月,每月可賺取4000令吉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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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名通過“大馬人薪資差距”(Malaysian Pay Gap)Instagram專頁,匿名分享薪酬的容創作者說,他是一名在籍大學生,今年1月才開啟TikTok成為副業的旅程,至今短短10個月已經累積了100萬粉絲。
他表示,他通過該平臺直播,從中獲得直播禮物、視頻禮物和付費評論來賺錢。他也分享每天或在閒暇時都會進行直播。
最高賺逾萬
他補充,每次兩小時直播能夠賺取大約50美元(約232令吉)。
“我每月在TikTok上的平均收入為約1000美元(約4639令吉),也曾試過賺取的最高金額是2600美元(約1萬2061令吉)。”
他披露,大馬網紅無法像美國、英國、法國、德國、西班牙或是意大利的網紅,能夠享有內容創造版權費或是“收視費”,但是卻可以透過獲得品牌贊助商、直播以及收集虛擬禮物來賺錢。
除此之外,他也提及,與其他外國網紅相比,他們的收入並不屬於高收入群,只有進入排行榜的網紅,相信每月可賺取1萬至2萬令吉的收入。
勤發佈及更新內容
他提醒,有意透過該平臺賺取收入的民眾,需要一直持續不間斷的發佈以及更新內容,才能賺取收入。
若要在TikTok平臺賺錢有3個方法,即推動個人創作內容、打開個人品牌和贊助商的大門。
網媒SAYS報導,本地其中一名網紅達雅娜@booktok,就透過TikTok平臺建立屬於自己的書香社區,成功開設自己品牌的書香咖啡館——“蘭花圖書館”(Orchid‘s Library)。
該網媒最近也報導了本地7名年輕男女網紅,他們成功走紅後出現在雪隆一帶的廣告牌上。這幾位年輕男女網紅,都是以自己的影響力來影響大眾,透過自己親身經歷的事情來吸引廣大網民的關注。
報導指出,這些網紅透過創造的內容,在宣傳的同時也能夠賺取額外的收入。
根據TikTok的條規,每週系統將會針對網紅在直播期間收集到的鑽石數量進行評分,而每週排在前20名的直播主播,才有條件獲得TikTok發出的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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