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0日訊)新加坡當局已對瑞意銀行(BSI)新加坡分行的一名前高層,因未能就一馬公司(1MDB)相關交易中,提供可疑交易報告(STRs),遭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發出10年禁止令(PO),即不得再提供財務顧問服務,或參與管理、也不能擔任財務顧問公司的董事,或成為主要的股東。
禁10年內任財務工作
《馬新社》報道,這名高層是瑞意銀行新加坡分行的前副首席執行員拉吉斯里蘭(Raj Sriram),除了金管局的禁止令,他也收到新加坡商業事務局(CAD)發出24個月的有條件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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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副執行董事(金融監管)何亨申(Ho Hern Shin)稱:“拉吉斯里蘭也是該銀行的私人金融主管,他是一馬公司受汙染資金的關鍵渠道。”
何亨申在文告中指出,新加坡金管局已經在2016年撤銷瑞意銀行在新加坡的商業銀行執照,因其違反了反洗錢和打擊資助恐怖主義(AML/CFT)的要求,確保銀行遵守有關法規的最終責任,在於銀行的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所以金管局將會對這些高層採取行動。
文告透露,新加坡商業事務局在調查拉吉斯里蘭時,他在銀行中的業務與一馬公司和Aabar Investments PJS Ltd有關係,而後者的母公司位於阿布扎比。
商業事務局發現,瑞意銀行有合理的理由,根據上述金融條例,針對一馬公司的相關交易提呈可疑交易報告。
“由於拉吉斯里蘭的疏忽,瑞意銀行並未提呈有關報告。”
商業局發警告替代起訴
在仔細考慮案件的情況和與總檢察長辦公室協商後,新加坡商業事務局根據金管局法令第27B(2)條文、同讀第28B(1)條文,向拉吉斯里蘭發出警告以替代起訴。
在有條件警告下,拉吉斯里蘭必須向新加坡政府的綜合基金支付15萬新元(約48萬令吉),並且承諾在24個月不牴觸犯罪行為、繼續配合當局進行與一馬公司有關的調查。另外,自2021年9月6日起的4年之內,不得接受任何董事職位或類似形式的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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