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在昨日盛传首相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利入宫觐见国家元首,今日或解散国会举行第15届全国大选后,你是否了解解散国会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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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联邦宪法,首相在宣布解散国会之前,必须先觐见国家元首,向元首提议和寻求御准解散国会。
一旦国家元首同意解散国会,首相将会发表声明,并建议各州政府按程序解散州议会,使得州议会选举与国会选举同步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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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下议院议长就会致函通知选举委员会有关国会下议院解散事宜。
选委会在接到通知后,会召开特别会议商量大选事情,包括决定竞选期限、提名日和投票日。
国会解散后,选委会必须在60天内举办大选。
第14届国会任期将于明年7月16日届满,首相有权在任期结束前随时寻求解散国会;若首相在此日期前未宣布解散国会,国会下议院会在2023年7月16日后自动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