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昨天有8名“反送中”運動支持者因香港理工大學衝突事件被判暴動罪成後,週二(11日)再有5名理大事件參與者被判集結罪成,其中4人被判囚14至18個月不等,另1人被判入更生中心。
法官練錦鴻判刑時說,雖然無證據說明集結非法維持多久,可從各個被告身上檢取的裝備和穿戴的衣物,例如噴漆、生理鹽水和眼罩,說明他們有備而來,有意犯法。法官明言年輕非任意妄為的藉口,無案底是基本的公民責任,不過全部被告在預審時已透露會認罪,或在正審當天正式認罪,這點法庭會考慮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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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將兩名24歲被告的量刑起點定在24個月,扣除認罪減刑後判處他們即時入獄16個月。法官認為,21歲被告林綺雯出身貧寒惟勤奮上進,積極參與義工,接納報告建議判她進入更生中心。
另一名21歲女被告郭惠玲對犯錯無明顯歉疚,且正審時才決定認罪,因此只獲四份之一減刑,判囚18個月。至於23歲男被告溫欣的參與程度較底,見到警方舉黑旗後知道集會會犯法便離開,最後被拘捕,法官認為他適合以21個月為刑期起點,認罪後監禁14個月。
5名被告分別是24歲裝修工人賴俊雄、24歲時裝設計師陳子朗、21歲女學生林綺雯、21歲女學生郭惠玲和23歲地盤工人溫欣。他們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尖沙咀科學館廣場一帶,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非法集結,包括民主黨主席羅健熙等同案5名被告都否認控罪,他們的案件已審結,將於11月30日裁決。
區域法院昨天也判處了8名理大沖突被捕者暴動罪成,預定月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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