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12日综合电)台湾发生一宗罕有告上法庭的家庭纠纷,高雄一名男子因不满就读高中17岁的儿子旷课逾百节,气得出拳教训儿子,儿子不甘被打到派出所报案,并坚持要控告父亲。
高雄地方法院周二(11日)审理案件,对涉事父亲判监3个月,由于当地的《儿少法》规定“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罪”须加重刑罚,故刑期不能以罚款代替(易科罚金),意味父亲须入狱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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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媒体报道,案情指,吴姓男子去年12月20日收到儿子学校寄来的旷课单,发现儿子居然旷课高达100多节,父子因此爆发口角,期间吴父向儿子挥拳,殴打其头部及脸部造成多处擦伤。吴姓少年事后到警局报案验伤,并坚持控告父亲。
高雄地院审理案件后,法院审酌吴父到案后坦承犯行,态度良好,但他至今仍未获得儿子原谅,被依伤害罪判刑3个月有期徒刑,不得易科罚金,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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