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3日訊)在落實撙節措施3個月後,政府撤銷削減成本規定,允許高級公務員在出差辦公時,可以乘坐商務艙,並維持其它級別公務員只能搭經濟艙的決定。
財政部曾在7月14日發佈公共開銷撙節指南,所有公務員只能乘坐經濟艙出席會議、限制跟隨部長、副部長和政府高官出國出差的官員人數,而且必須自行訂購機票和酒店住宿,而不是通過政府的服務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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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網媒“今日自由大馬”報道,在落實3個月後,內閣在9月30日會議裡決定取消這項規定,即日生效。
財長部秘書長阿斯里哈米頓於10月3日,向所有部門秘書長髮出通知。
當時,政府是因在燃料和食品補貼,以及現金援助支出增加的情況下,全年承擔了總額達777億令吉補貼,因此落實撙節措施,以為政府省下部分開銷。
這也意味著,凡是符合政府在2020年發佈通令所闡明資格的高級公務員,在出差公幹時都可乘坐商務艙。
通令指出,若是到國外出差,超級A級公務員、副總警長和以上階級可享有頭等艙座位,53級至超級B級(即高級助理警監和局長)則可乘坐商務艙,其他官員只能乘坐經濟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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