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聖保羅州法院週四在一項由借款人、消費者和納稅人協會提起的訴訟中,對蘋果公司作出裁決,裁定蘋果在該國銷售的新iPhone必須配備電池充電器,並開出1億雷亞爾(約9226萬令吉)罰單。蘋果公司表示將對該決定提出上訴。
巴西政府上月曾命令蘋果停止在該國銷售未配備電池充電器的iPhone手機,聲稱該公司向消費者提供了不完整產品。巴西司法部當時對蘋果處以1227.5萬雷亞爾(約1132萬令吉)罰款,並下令停止銷售iPhone 12與更新機型,以及任何沒有附帶充電設備的iPhone機型。
ADVERTISEMENT
巴西官方公報此前發佈的命令稱,巴西司法部認為,iPhone未提供一個重要組件,是“故意歧視消費者的做法”。巴西當局未接受蘋果公司“減少碳排放”的解釋,稱沒有證據表明銷售不配備充電器的智能手機可以保護環境。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