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讯)一名商人被指欺骗一名女子在支付10万令吉的款项后,可受封拿督头衔,今日在欺诈的罪名下被控上地庭时俯首认罪,被判监禁8个月。
36岁的阿都拉沙菲对交替控状表示认罪,刑期从逮捕日(10月5日)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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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都拉沙菲被控欺诈诺拉兹利达(57岁,商人),让后者相信通过线上方式,支付10万令吉予他的银行户头,即可获得马六甲州元首封赐的拿督头衔。
被告被控于10月4日在敦依斯迈路的一家购物中心犯下罪行,抵触刑事法典第417(欺骗)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最高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主控官祖拉艾卡副检察司要求法庭以被告胆敢冒用王宫名义行骗作为考量,严惩被告,以警戒社会大众。
没有代表律师的被告以本身需要抚养家庭和妻子为由,恳求法官卡玛鲁丁给予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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