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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7:18pm 14/10/2022

商人

欺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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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認欺詐罪 騙10萬“封拿督”監8月

(吉隆坡14日訊)一名被指欺騙一名女子在支付10萬令吉的款項後,可受封拿督頭銜,今日在欺詐的罪名下被控上地庭時俯首認罪,被判監禁8個月。

36歲的阿都拉沙菲對交替控狀表示認罪,刑期從逮捕日(10月5日)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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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都拉沙菲被控欺詐諾拉茲利達(57歲,商人),讓後者相信通過線上方式,支付10萬令吉予他的銀行戶頭,即可獲得馬六甲州元首封賜的拿督頭銜。

被告被控於10月4日在敦依斯邁路的一家購物中心犯下罪行,牴觸刑事法典第417(欺騙)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處監禁最高5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主控官祖拉艾卡副檢察司要求法庭以被告膽敢冒用王宮名義行騙作為考量,嚴懲被告,以警戒社會大眾。

沒有代表律師的被告以本身需要撫養家庭和妻子為由,懇求法官卡瑪魯丁給予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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