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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42pm 15/1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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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指42年前遭警员强奸案 | “事主没提供证据” 警:无法开档调查

华妇称42年前遭警员强奸案无证据,警无法开档调查
马永来称基于事主无法提供有利证据,警方因此无法立案调查。(档案照)

(八打灵再也15日讯)证实接获69岁华裔妇女控诉42年前遭的投报,不过基于对方无法提供证据,甚至连“涉案者”的资料也一问三不知,因此警方无法立案调查。

冼都警区主任马永来助理总监受访时指出,根据投报者指出,这起事件发生在42年前,但她却在事隔那么久后报案,是因为早前看到一则发生在日本的类似事件,而案中事主成功索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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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名事主于是从马六甲前来吉隆坡报警,希望同样获得赔偿。”

他说,虽然刑事案件没有时效期限,但基于事主无法提供任何有力证据,因此警方无法开档展开调查。

根据报道,这名妇女申诉42年前因遭丈夫家暴而离家,未料到警局报案时,却遭一名身穿制服的警员拉到报案处一间房内强奸,导致她这些年来一直活在阴影下。

她昨日在行动党直辖区公共投诉局主任游佳豪及副主任赖俊权陪同下召开新闻发布会时说,这些年来,她都不曾忘记那次的经历,加上近月不断想起这起往事,于是鼓起勇气报警,要为自己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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