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17日訊)中國證券報引述監管部門人士透露,中國證監會正研究制定外資適用的特定短線交易制度的兩項政策,即允許符合條件的境外公募基金參照境內公募基金按產品計算持有證券數量,豁免香港中央結算適用特定短線交易制度。
報道稱,相關措施已明確,正在履行相關程序,條件成熟時將依法公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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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道引述未具名專家稱,此舉是進一步深化資本市場制度對外開放的重要舉措,有利於提高外資參與A股市場的便利性,穩定外資預期,更好保障滬深港通機制的運行效率,促進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
市場人士指,短線交易是指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等特定主體在較短時間內,將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買入後又賣出,或者賣出後又買入的行為。證券法規定,上述特定主體在6個月內的買賣行為屬於短線交易。
證監會已允許境內公募基金按產品計算持有證券數量,即對一家基金公司管理的多隻公募基金合併持有同一公司的股份達到或超過5%的,並在6個月內買賣的,不認定為短線交易。對全國社保基金也作類似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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