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17日綜合電)在馬來西亞24歲女大生蔡姓女生命案中,涉有重嫌的30歲嫌犯陳柏諺週一上午出院,被警方押送到士林分局偵訊。經過4個小時問話,陳男坦承兩人案發前5天正式交往,兩人吃飯、花費都由他付錢,期間發生多次性關係,誰知13日中午兩人口角後,陳男表示“我只想嚇嚇她”而失手殺人。
陳男週一早上頭戴安全帽,身穿深藍色長袖polo衣和灰色長棉褲,在警方戒護下抵達警局。面對媒體不發一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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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完成盤問後,被依殺人罪將陳男移送士林地檢署,晚上檢察官訊向法院申請羈押禁見。士林地檢署表示,訊後認為陳男罪嫌重大,且有逃亡、勾串證人和湮滅證據之虞,有羈押之必要,因此向士林地方法院申請羈押禁見。
陳男的前科也一度曝交,他原名陳巍元,曾駕駛小貨車撞傷腳車騎士後逃逸,由於辨稱不知自己撞到人,南投地檢署採信後不予起訴。
臺媒《ETtoday新聞雲》、《中時新聞網》報道,陳男錄口供時指出,兩人4月間透過IG結識,並在網絡上聊天,直至今年8月,蔡女與原來的男友分手後,兩人才比較熟悉,陳男坦承有去過蔡女的租屋處多次,10月8日正式展開交往,併發生性關係。
用枕頭悶住頭部雙手勒頸
陳男自稱和蔡女於今年4月透過IG認識,對她頗有好感,多次對她按贊、留言,兩人感情逐漸升溫,直到今年10月8日兩人交往,交往期間,曾同遊臺北101大樓及到高檔餐廳約會吃飯。到案發當天,共交往5天。
陳男聲稱在8至13日交往5天發生6、7次性行為,吃飯花費以及支出都由他負擔,直到13日上午,兩人為了金錢而吵架,陳男用枕頭悶住蔡女頭部,再用雙手勒住她的頸部,直到她斷氣為止。陳男擔心曝光,刻意關閉門窗、關閉冷氣,並以薄被蓋住蔡女身驅只露出頭部。
陳男被捕後聲稱“我只想要嚇嚇她”,並前往附近超商購物,駕車返回新北市租屋,13日晚5時多因畏罪服用大量止痛藥,經醫院反覆洗胃4天,陳男始終裝傻不發一言,直到偵訊時才吐露實情,坦承失手殺人。
警方:陳男說法待釐清
警方說,蔡女遺體被發現時,僅有頸部有勒痕、瘀青,衣著完整、沒有打鬥跡象;蔡女身高約160公分體重約38公斤,體態嬌小。陳男身高約170公分體重約75公斤,雖然身材中等,但是要是陳男以枕頭奮力捂住蔡女,再用身軀壓制她,不排除蔡女無力反抗,所以她的遺體才沒有呈現出掙扎跡象。但是,警方不排除陳男的說法有所保留,仍須進一步釐清他所說是否屬實。
另外,檢警星期日(16日)解剖遺體和並採胃部、血液檢體化驗,同時將陳男的兩部手機、蔡女的兩部手機、一臺平板電腦進行數位還原,並將資料送交檢察官,解剖化驗的報告預計兩週後出爐,檢察官將比對證據與陳男說法。
蔡女生前就讀的銘傳大學週一表示,已做好蔡女的榮譽畢業證書,準備在24日下午3時於臺北第二殯儀館舉行的告別式,交由她的家屬帶回大馬。就讀銘傳大學廣告暨策略行銷學系的蔡女目前延畢,僅剩體育課及廣告實習最後兩門課,本來明年元月初學期結束後就可以領到畢業證書,沒想到遭遇不測,學校感到惋惜及哀痛。她的家人來臺辦理後事,校方組專案小組,全力協助。
銘傳大學秘書長樊中原表示,蔡姓女大生在校人緣好,同學都喜歡她,已有學生摺紙鶴、做布偶,準備送她最後一程。
警方透露,12日下午5時,陳男前往臺北市大東路蔡女租屋,一小時後蔡女還與室友聊天,隔天中午12時,陳男離開蔡女租屋,並返回鶯歌住家輕生,警方接報後趕到現場,然後將他送到醫院治療,陳男在送醫途中告訴警察:“我在士林大東路掐死了一個女的”,警方馬上派人前往蔡女租屋查看,全案得以曝光!
陳男送醫後多次洗胃,期間多在半夢半醒之間,僅說他是協助女友加工自殺,然而警方並未採信他的說法,這是因為蔡女親友告訴警方,蔡女個性開朗樂觀,從未聽過她有尋死念頭,而且警方根據過往經驗,利用“掐死”方式進行加工自殺並不多見。
男嫌租房髒亂擺佛經飛機杯
另外,陳男在醫生評估後,更穿上雙親安排的衣服和吃了便當,在警方戒護下來到士林分局時,面對媒體不發一言。陳男製作筆錄前要求律師到場,因此特地從桃園請來律師。
根據瞭解,陳男是南投人,平時很少和父親聯繫,家中還有一名姐姐,也很少聯絡,今年7月才在新北鶯歌租房,屋內十分髒亂,小小套房內只有一張床、一張椅子,衣物隨地亂丟,疑篤信佛教的他家中擺放多本佛經,房內有5個飛機杯,兩樣東西顯示出他極反差的個性。
家住南投的陳男父親表示,不知兒子已交女友,也不清楚兒子近況,僅在今天去醫院辦理陳男出院手續,卻未陪同到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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