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7日訊)聯邦法院今日拒絕發出上訴準令申請給卡立沙末,以讓他就反對上訴庭撤銷判給他的8萬誹謗損害賠償金的裁決提出上訴。
由丹斯里羅哈娜和聯邦法院法官拿督哈米德爾星達裡瓦及拿督莫哈末扎比丁組成的聯邦法院三司今天在線上法庭駁回了卡立的申請,並命令他支付3萬令吉的堂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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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哈娜在裁決中表示,法院已經考了所有提交的材料,並認為卡立的申請不符合獲得準令的必要條件。
起訴IKSIM前首席執行員誹謗
卡立曾因2016年伊斯蘭法庭(刑事權限)(355法令)修正案,起訴大馬伊斯蘭戰略研究所(IKSIM)前首席執行員拿督莫哈末納西爾迪沙教授誹謗。
高庭於2019年7月17日作出有利於卡立的裁決,並命令納西爾向他支付8萬令吉。
今年1月28日,上訴庭批准納西爾的上訴,推翻高等庭的決定,促使卡立向聯邦法院提出上訴。
卡立於2017年12月向納西爾提出訴訟,指納西爾在雪蘭莪宗教局(JAIS)於2017年9月28日在沙亞南武吉日落洞的一間清真室舉辦的研討會上對他發表惡意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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