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网
星洲网
星洲网 登录
我的股票|星洲网 我的股票
Newsletter|星洲网 Newsletter 联络我们|星洲网 联络我们 登广告|星洲网 登广告 关于我们|星洲网 关于我们 活动|星洲网 活动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国际

|

带你看世界

|
发布: 8:59pm 20/10/2022

单亲妈

饿死女婴

重判

单亲妈

饿死女婴

重判

故意餓死5月大女嬰 上訴後單親媽判更重

臺灣高雄市一名21歲楊姓單親媽媽,獨力照顧兩名年幼女兒,其中僅5月大的女兒天生患有心室中膈缺損疾病。2019年杪,她只帶著1歲半大的長女出門,2天后返家,女嬰早已死亡,檢方認定楊女故意遺棄無自救能力的嬰兒,而提起公訴,一審法院判楊女徒刑6年,高雄高分院週四宣判,從重改判7年6月。

檢察官起訴指出,母女3人當時住在高雄市左營區一棟大樓內,楊女明知剛滿5個月的小女兒出生即患有心室中膈缺損疾病,應定時餵食、喂藥,卻在2019年12月25日下午5時許,帶著大女兒離開住處外出,未規律給予女嬰適當且充足的奶粉、藥物,造成女嬰脫水、飢餓、營養不良。

ADVERTISEMENT

同年12月27日下午5時53分,楊女出門兩天後才帶著大女兒返回左營住家,發現小女兒已經沒有呼吸心跳,傍晚6時47分,女嬰被送院急救,因橫紋肌溶解症並急性腎小管壞死死亡。

檢察官依《遺棄致死罪》將楊女提起公訴,並認為楊女已是成年人,還故意遺棄無自救力的嬰兒,建請法官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將楊女加重其刑,一審橋頭地院判處楊女徒刑6年。

全案上訴後,高雄高分院宣判,仍認定楊女觸犯遺棄致死罪,但從重改判7年半,全案可上訴。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点击 可阅读下一则新闻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