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讯)看守首相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利、大马政府以及选举委员会的代表律师丹斯里祖克菲里阿末指出,随着选举委员会已在今午宣布第15届全国大选的提名日以及投票日,行动党原任巴生区国会议员查尔斯向法庭提出申请以要求检视依斯迈沙比利早前宣布解散国会的有效性以及对政府提出的诉讼,已变为没有意义。
查尔斯是在今年10月11日入禀法庭,将依斯迈沙比利、大马政府及选举委员会,列为答辩人。同时,他也申请庭令,以阻止今年进行第15届全国大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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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高庭(上诉及特别权力组)法官拿督阿末卡玛今日聆审这项申请。
祖克菲里阿末在上午大约11时30分开始陈词时指出,起诉人(查尔斯)没有合理的理由对答辩人采取法律行动,因为宣布国会解散是不受法庭审理的事项。
他说,解散国会的特权在于国家元首,根据联邦宪法第55(2)条款,国家元首被赋予权力御准首相解散国会的建议。
他指出,至于另一个相关的规定则是在联邦宪法第40(2)(b)条款下,国家元首可同意或拒绝首相解散国会的请求。
他进一步说,随着选举委员会在今午宣布,第15届全国大选投票日将落在11月19日,提名日则是11月5日,因此这项诉讼已变为没有意义,应被撤销。
查尔斯的代表律师玛立将会在下午进行陈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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