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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7:43pm 20/10/2022

上诉

散工

得直

杀害洗车店老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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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直

杀害洗车店老板案

5年前涉杀害洗车店老板 散工上诉得直逃绞刑

(布城20日讯)涉嫌在5年前杀害洗车店老板的工人逃过绞刑,庭推翻被告谋杀罪成的判决。

以拿督哈德哈莉雅法官为首的三司一致作出上述裁决,认为没有直接或间接证据表明34岁的苏塞导致苏古玛兰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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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法庭认同苏塞代表律师阿菲夫丁的陈述,即不知苏塞向警方提供的实际信息是什么。

指出埋尸地点不意味杀害

她说,苏塞指出遗体埋葬的地点,并不意味着是苏塞导致苏古玛兰的死亡,因此认为苏塞的谋杀罪成判决,并不安全。

另两司为拿督仄莫哈末鲁兹玛及拿督哈希韩扎。

2020年2月17日,芙蓉高庭判决苏塞死刑,指他于2017年9月13日傍晚6时至11月11日傍晚6时30分期间,在波德申甘榜沙加兰兰斗的墓地,杀害苏古玛兰(34岁)。

在控方举证阶段,目击证人于2017年9月13日看到在车里的死者尾随两名男子,而死者的哥哥在未能与死者联系后,翌日向警方报案。

2017年11月6日,警方逮捕苏塞并进行讯问,苏塞据称提供的信息是,死者埋在海边,当带警方到现场后,苏塞据称他埋尸地点其实是在墓地。

警方接着前往墓地,并在苏塞向警方表明埋尸地点后找到遗体,在进行脱氧核糖核酸(DNA)分析后,确认死者是苏古玛兰。

被告不认识死者也不曾会面

苏塞在被告栏进行无宣誓的自辩时,否认他向警方告知死者的遗体埋在墓地,以及杀害死者。

他供称,他没有杀害死者的动机,因为他并不认识死者或曾与死者会面。

他说,他向警方提供信息是尸体埋在Pantai Chuah,因为他无法忍受警方的威胁和毒打。

代表控方的王佩玉(译音)副检察司陈述,由于苏塞对埋尸地点是知情的,因此不利于苏塞的证据是间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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