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訊)調查前總檢察長丹斯里湯米湯姆斯自傳《我的故事:荒野中的正義》的特工隊建議總稽查司和相關政府機構對總檢察署進行稽查和適當調查,以確定湯米湯姆斯在擔任總檢察長期間是否有任何不當行為。
調查重點應包括但不限於檢控令人矚目的案件、委任外部律師和設立選舉法庭,這也是為了確定在他作為公職人員時是否有任何通告和/或指示未被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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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行政干預司法和選擇性提控的指控,特工隊也建議對《2009年司法委任委員會法令》第 5(1)(f) 條文進行修訂,以便任命4名知名人士與根據憲法第 3 條委任司法和法律服務委員會成員類同。交由國家元首在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而不是首相的建議下委任。
報告表示,這將消除行政機構參與甄選與委任法官和司法官員的機構的跡象。
“對司法和法律服務委員會進行修改,法律部長不應參與司法官員的委任,尤其是高級法院法官的委任,反之交由聯邦法院首席主簿官來委任和管理司法服務。”
特工隊也建議將總檢察長和檢察司的職能和職責分開,總檢察長的職能和職責是就法律事務向國家元首和和政府提出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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