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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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紀30年代開始,“臺灣戲”演劇人員為了謀取生活、避免被政府推行“皇民化運動”遭取締,又或者為了執行政府的政策,鑼鼓喧天地從事戲劇表演、宣揚傳統戲劇和完成賦予重大的使命南下馬來亞。1941年12月8日,日本軍隊從馬來亞東海岸的吉蘭丹登陸,掀開對馬來亞的侵略。英屬馬來亞政府立即動員警隊拘捕在境內的臺灣人,其中,被捕者以“臺灣戲”演劇人員居多。
1895年,清朝政府在甲午戰爭中戰敗,被迫將臺灣割讓予日本。二戰結束前,日本殖民臺灣,且將臺灣隸屬日本的地理版圖,結果,一般人將臺灣人視為日本籍國民。所以,當日本軍隊侵略英屬馬來亞,臺灣人形同成為馬來亞的敵人,被馬來亞政府逮捕並囚禁於星加坡漳宜和四排埔監獄,一個月後連同馬來亞各埠俘來者登艦配往印度。“臺灣戲”演劇人員在馬來亞被捕事件,主體身分在特定時刻,發揮了極重大的作用和影響。
由馬來西亞“心向太陽劇坊”發起的“搶救百年馬華話劇史料運動”,於2019年紀念馬來西亞華文話劇誕辰100週年之際,在馬來西亞各地展開收集戲劇史料的行動。該運動以收集馬華戲劇百年史料,包括劇本、演出特刊、劇團徽章、剪報,以及拜訪戲劇前輩採集口述歷史為目標。
“搶救百年馬華話劇史料運動”一行人瀏覽大量的戲劇歷史文獻中發現:1941年12月8日,日本軍隊展開侵略馬來亞之後,英殖民地政府迅速對臺灣人展開大逮捕,其中被捕人數最多的是演員。
對戰前馬來亞僑民而言,“臺灣戲”,泛指來自臺灣戲班在馬來亞演出的戲劇,包括傳統閩劇、福建戲、歌仔戲、話劇等。此外,臺灣人除了隨同戲班從臺灣或福建省南來,也有可能來到馬來亞後,與當地喜愛閩劇的劇員共同組織戲班,或參與當地的戲班展開演劇活動。
根據馬來亞《南洋商報》於1946年6月1日的報導:“(英殖民政府)動員全坡警探,分途拘捕臺僑,被拘者以‘臺灣戲’男女劇員為多……”(編輯部1946:2)這段文字激起了筆者的好奇和一連串的疑問。於是,筆者想進一步瞭解:戰前,為何有那麼多臺灣劇團或臺灣人來馬來亞?英殖民地政府為何大肆逮捕手無寸鐵的“臺灣戲”劇員?這批俘虜者又如何處置?究竟是“劇員身分”惹的禍?還是“臺灣人身分”惹的禍?
一、馬來亞環境有利於演劇
30年代初,馬來亞華僑歡迎臺灣人來馬來亞旅遊與工作,也歡迎“臺灣戲”來馬來亞。因此,當世界經濟大恐慌結束後,馬來亞的經濟漸漸恢復時,“臺灣戲”劇團一班接著一班地南來馬來亞巡演。根據筆者所掌握的資料,促使此現象發展的因素如下:
首先,馬來亞有很多南來的中國人,他們被稱為“華僑”。由於當時的中國生產之落後和社會的紛擾,那些飢寒交迫的人民,不得不離鄉背井,漂洋過海以求個人與家庭成員的生存。戰前,馬來亞為英國殖民地。英殖民政府為了大量掠奪馬來亞的資源,於是從中國引進了一批又一批能刻苦耐勞的勞動階層前來進行開採天然資源等勞作。根據陳達在《南洋華僑與閩南社會》一書的統計,“七七”事變前在中國汕頭附近某僑鄉的實際調查,華僑出國的主要原因是經濟困難的佔百分之七十,南洋有親屬的佔百分之二十,天災的僅佔百分之零點三,其他則佔百分之九點七(胡一聲235)。20世紀初,華僑在馬來亞的人口數量逐年增加。根據1931年馬來亞統計局發表的數字,華僑人數是170萬9392名,佔總人口百分之三十九,華僑在各族人數中增加佔百分之四十五點五;1940年,華僑人數上升到235萬8335名,佔總人口百分之四十二點八,華僑在各族人數中增加佔百分之三十八點二(楊建成3),華僑人口在馬來亞10年間呈螺旋式的增長。馬來亞華僑人口兩大籍貫來源,分別來自中國南方的福建省和廣東省。根據1931年馬來亞戶口調查報告書闡明(潘醒農37),來自福建省的人數佔54萬736人,廣東省則佔41萬8298人。因此,馬來亞華僑人口的數量龐大,再加上福建閩南籍貫人口之多,為南來的“臺灣戲”劇團演劇造就了一定的觀眾市場。
其次,戰前馬來亞的礦業開墾和種植業的興盛,以致工商業發展與華僑社會達到一定的進步與繁榮。為了減輕僑民一天的辛勤勞動和思鄉之愁,一些有條件的礦家和企業家,在全馬各地紛紛設立各種娛樂場所,包括戲院、遊藝場、會堂等供民眾使用。由於僑民愛看戲,一些戲院不只播放電影,也提供舞臺為劇團作演出。至於遊藝場,一般場內也設有各種大大小小的舞臺作不同劇團的需要,呈獻傳統戲曲、話劇、孟沙灣等表演。因此,上世紀30年代南來的“臺灣戲”劇團,就曾在霹靂怡保新街場安得申律明星戲院、太平榮樂戲院、雪蘭莪巴生歡樂園遊藝場、柔佛麻坡三馬路新民舞臺、柔佛文律埠馬來戲院、吉蘭丹華英影戲院,以及星加坡的大坡餘東旋街上海大戲院、金昇律大世界內第三臺、大世界“電城戲院”、新世界月光園、新世界八卦亭、快樂世界第三臺、直落亞逸天福宮戲臺等地的劇臺表演。
第三,戰前馬來亞各組織透過演劇來紀念社團週年慶和籌募款額,這是一件最普遍不過的事,更何況以演劇來助賑,能夠達到最好的宣傳效果和籌款成績。1933年,“福建鳳凰班”在班主巫景盛的帶領下,獲得霹靂福建公會邀請,為“馬來亞閩僑聯合會霹靂分會籌備委員會”的成立慶典報效閩劇《錦裙記》。此舉不但獲得馬來亞僑社的歡迎,也籌得一定的款項(特約通訊員讜9)。
日本侵華戰爭爆發後,馬來亞各地僑社領導紛紛組織籌賑會舉行演劇,向廣大的僑民籌款。在嚴峻的時局底下,許多南來的“臺灣戲”劇團為籌賑會和華文學校義演,既得到良好的籌款成績,演員的表現也獲得僑民的青睞,得到熱烈的喝彩和掌聲。除此之外,“臺灣戲”帶給僑民的影響,甚至比起在馬來亞掀起的抗戰救亡的話劇演出,還來得更有群眾號召力。高哥在《戲劇運動今後的進路》文章中,就很具體地指出:“我們千萬別以此為滿足,較之成天演著的廣東戲,臺灣戲——裡面出現的才子佳人,我們的話劇,所可能影響的觀眾還是那麼少,影響的範圍又是那麼窄。”(高哥23)。這說明了“臺灣戲”在馬來亞,確實有很大的號召力和動員群眾聚集的力量。當時,“臺灣戲”更擁有一批忠實的“粉絲”,追隨他們的表演,頻頻出席觀劇。
“臺灣戲”劇員願意與馬來亞華僑站在同一條救亡的戲劇路線,透過“技藝救國,聲色救災”來參與各種籌賑會的演出。“臺灣戲”劇員也願意從自己的口袋裡,拿出每個月一部分的薪金來支持馬來亞的籌賑會,其支持反帝國、反侵略、反殖民的表現,得到僑領與僑民肯定。“金玉蓮男女高甲班”於1938年1月5日,在星加坡快樂世界演出愛國名劇《巾幗英雄》,為籌賑會演劇助賑,團員們就自動抽出月薪的10%,作為籌賑會的月捐以賑濟中國難民(編輯部1938:5)。
馬來亞華僑在一片救國救亡的聲浪達到高潮時,各地的閩劇劇員不曾缺席華僑的籌賑運動。1938年3月26日,“新玉蓮劇團”在星加坡快樂世界第三臺演出愛國閩劇,為中國災民請命(編輯部1938a:30)。同年6月22日和7月2日,“福建梅蘭劇社”在馬六甲演出“精誠愛國”為題材的閩劇《楚雲脫靴》,為中國福建難民演劇籌賑(編輯部1938b:15)。同年8月28日和29日,“金寶春劇班”在吉蘭丹華英影戲院演出《路遙知馬力》,為吉蘭丹中華學校籌募建築新教室,共籌得一千七百餘元(編輯部1938c:16)。1939年,“玉麒麟班”在星加坡快樂世界公演《陳三五娘》,為“星華籌賑會”主辦之快樂世界第三次遊藝會助賑(編輯部1939:6)。1940年4月13日,“金寶春福建班”在霹靂金寶也為當地籌賑會演劇籌賑(編輯部1940:5)。
1941年,當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戰火逐漸燃燒到馬來亞之前,馬來亞僑民從“抗日援華”轉向“抗日衛馬”的呼聲,各地的閩劇劇員在馬來亞展開援助英軍、紀念國父孫中山忌日等演劇籌賑活動。其中,由張良英領導的“金雀男女福建班”四十餘名劇員,於2月間在柔佛峇株巴轄蘇丹那街演出閩劇《三嬌美人圖》和《秦世美》,為援英和救濟難民演劇籌賑(編輯部1941:15)(星洲日報編輯部1941:14)。同年,還有“福建金寶春劇團”為國父忌日舉行義演(編輯部1941a:14);“福建金雀班”在“四四兒童節”優待兒童免費觀劇和為籌賑會演劇助賑(編輯部1941b:15);“玉麒麟班”為星華籌賑會福幫第一組演劇籌賑(編輯部1941c:10);“福建九甲班”為星華籌賑會主辦的援英遊藝大會演劇籌賑(編輯部1941c:6)等等。
二、英殖民地政府逮捕劇員
(一)對劇員身分高度關注
劇員在馬來亞,曾經一度被稱為“志士”,不少革命志士應用演劇在馬來亞作為反殖、反帝的革命宣傳。早在五四運動期間,吉隆坡尊孔學校校長宋森,推動了“尊孔校友會”成立和公演白話戲《勸用國貨》和《愛國英雄》。該劇是配合當時的社會背景而編寫,具有顯著的反抗帝國主義的色彩,引起社會關注,並挑動了英殖民地政府的敏感神經。宋森領導馬來亞華僑抵制日貨,結果被英殖民當局逮捕和拘禁三個多月後,判驅逐出境。
馬來亞英殖民地政府對待手無寸鐵的演劇人員所實施的鎮壓行動,從不手軟。官員們早已經知道,一些華僑演戲並非單純興趣和娛樂,而是應用演劇作為宣傳的武器。
“1937年7月7日爆發‘盧溝橋事件’之後,中國全面對日本發起抗日戰爭。在馬來亞,不管是由學校、血緣性組織、地緣性組織、文娛組織、工會、商會、業餘單位等組織的馬華劇團,皆全力響應馬來亞籌賑會的號召,公演救亡戲劇援助中國抗戰,發揮愛國的情操。”(沈國明2019:76)與此同時,“馬來亞成為中國抗戰的大後方。中國祖國生死存亡的動盪時局,將愛國華僑的熱血紛紛喚起,話劇成功動員了廣大華僑的愛國心和凝聚力。”(沈國明2019a:35)因此,馬來亞在太平洋戰爭爆發之前,救亡戲劇運動達到了空前絕後的巔峰,同時也為中國籌獲鉅額對侵略者展開戰鬥。
戰前活躍的馬華話劇組織,至少有696個演出單位(沈國明2019:77)。 1938年下半年,英國在遠東開始執行其“現實外交”,採取綏靖政策,馬華劇運的處境漸感困難(方修10)。1939年9月,歐戰爆發,各地籌賑救亡工作受到全面限制,戲劇活動也不例外。但是,1939年至1940年,馬來亞的罷工熱潮一波接一波,打擊了英殖民政府和大資本家對工人無理的剝削。1940年轟動全馬來亞的“五一”大遊行,顯示了全馬人民的力量,其中,演劇作為宣傳、號召和鼓動僑民聚集,成功發揮有效的作用。此時,英殖民政府對限制與鎮壓劇團劇人的活動更加堅定,未領批申的禁止演出,嚴禁街頭表演話劇,甚至在全國對激進的演劇人員進行逮捕、驅逐出境和取消劇團的社團註冊。期間被註銷的馬華劇團就包括了星加坡吾吾話劇社、星洲業餘話劇社、星洲大眾話劇社和怡保新生話劇社。
(二)臺灣人身分的戲班班主被“淋烏油”
當英殖民地政府未向臺灣人“動手”之前,馬來亞一些情緒激昂的華僑,已經因日本侵略中國,對日本人或臺灣人展開了一系列報復行動。
馬來亞之柔佛麻坡,這彈丸小鎮聚集了許多愛國的有志之士,眾多華僑熱烈與積極參與抗日救國的籌賑活動,被譽為“籌賑模範區”。當地華僑對日本人和臺灣人的仇恨情緒,是隨著日本軍隊對中國大陸肆無忌憚的炮火進攻,以及對中國人民展開無人道的大屠殺而逐步向上升華,僑民甚至對來自“臺灣戲”劇團班主、日本人和臺灣人“淋烏油”,作為情緒上的發洩。
根據何克忠在《香妃城話舊》文中指出:“麻華對一切日臺人,卻的確一律予以嚴密監視,即所有外來生熟客也予特別戒心,經常有人跟蹤,蓋恐他們反宣傳。曾有一次,一個臺人組織的戲團來麻,調查科也一樣予以抵制,並且還淋他烏油,後來那個團主,便函籌賑會自動報效義演,結果籌賑會接受他的要求,但他的營業並不因此好轉,最後走時,還須向人借盤費,該團離麻後,曾到實廊一帶表演,也一樣遭到淋烏油的制裁,那位團主便從此銷聲匿跡……”(何克忠69)
馬來亞華僑為了肅清漢奸,對臺灣人作為日本籍的政治身分特別注意。根據1938年的統計,已經有六百多家商店遭塗烏油或丟臭蛋,25人被割掉耳朵、30人遭暗殺。當時也產生零星騷擾日本學童,毆擊日本僑民的事件(Yoji Akashi 12)。
在馬來亞北部的喬治市,僑民對日本人和臺灣人的仇恨情緒更加高昂,所採取的行動更加激進。“謝清祥先生說,在30年代末期,臺灣的劇團到喬治市的大觀園演出之時,抗日分子曾在演出現場拋擲手榴彈,以洩心頭之憤!”(杜忠全68)
英殖民地政府對於日本人和臺灣人,都特別留意他們平時的行動,包括個人的一切行動須由各警局登記姓名和住址。1941年12月8日清晨,日本軍隊從馬來亞東海岸的吉蘭丹登陸展開侵略行動,英殖民地政府馬上視所有日本人和臺灣人為敵人,迅速動員全馬執法單位展開逮捕。從被捕的臺灣人身分來調查,發現“被拘者以‘臺灣戲’男女劇員為多,其餘醫生,職業界亦有……”(編輯部1946:2)。
被捕的“臺灣戲”男女劇員,究竟有多少人?根據臺灣鍾淑敏老師的調查(鍾淑敏2017:8),從馬來亞、緬甸等地被捕的一百八十多名臺灣人,高達半數是“演藝人員”,也就是約90名被捕者是來自臺灣。被捕者中,包括曾參與“丹鳳社”和“玉麒麟班”的歌仔戲樂師王銀河(陳耕、曾學文102)。
除此之外,根據昭南特別市調編《馬來ビルマ及印度在留邦人被抑留者名簿》和《インドワラ通信》做成的名單,與戲班有關的職業身分,如“興行團主”、“興行師”、“興行員”、“音樂師”和“俳優”。被捕者名單中,“興行團主”有王接基;“興行師”有林阿昌;“興行員”有林珍義、林元、翁福、陳春生、鄭阿柑;“音樂師”有王有財、張進財、葉來成;“俳優”有王清波、朱溫聯、李進發、林正國、林重坤、林德旺、林清龍、陳生、陳新發、郭德旺、曾炎金、黃福海、黃再田、楊賢、蔡金石、鄭五美和簡萬發(鍾淑敏2020:424-430)。
三、俘虜者何去何從?
1941年12月,“臺灣戲”男女劇員近百人在馬來亞被英殖民地政府逮捕後,與不同職業身分的臺灣人,一同囚禁在檳城監獄、星加坡漳宜監獄和四排埔監獄等地,準備按照計劃遣往印度。
由於日本軍隊從馬來亞北部開始展開侵略,加上英殖民地政府的錯誤判斷,結果英軍節節敗退,日軍迅速地攻下了檳城。因此,被囚禁在檳城監獄的臺灣人,很快地獲得日軍的援救和重獲自由;而被囚禁在馬來亞最南端星加坡的臺灣人,英殖民地政府則來得及在日本全面佔領馬來亞之前,將被捕者全數遣送到印度。
根據《南洋商報》1946年6月6日的報導(編輯部1946a:2),一名被俘虜的臺灣人,從被遣送去印度到返回馬來亞4年的經歷,提供了筆者瞭解這段歷程重要的參考資料。
(一)遣送印度
戰前,印度是英國的殖民地。當日本軍隊的炮火從馬來亞北方不斷地往南方逼近,應用飛機炮彈不斷地轟炸馬來亞,英殖民地政府軍隊奮起作戰,馬來亞人民也被迫行動和武裝起來,展開“抗日衛馬”行動來保衛馬來亞。
當戰火在馬來亞燃燒得慘烈的時刻,英殖民地政府將俘虜的臺灣人、日本人、琉球人約一千多人,從各地的俘虜營押送到星加坡軍港後,乘搭輪船向西航行。為了避開太平洋的戰火,躲避日本軍隊的襲擊,輪船行駛14天才抵達印度的望眉埠。當天夜晚,英政府將這批俘虜者送搭乘火車,三天三夜後才抵達依禮古城。
為了安置這批人數眾多的俘虜者,英政府在距離依禮古城70英里之外的地方建設集中營,名為“拉里士集中營”。在“拉里士集中營”未完成前,一千多名被俘者則在依禮古城的曠地搭建帳篷生活。等待了1年又2個月,所有的俘虜者才集體遷入“拉里士集中營”。
“集中營建築殊為嚴密,規模甚大,在萬里無垠之平野間,佔地數十英畝,周圍建立鐵柵,中間構造砂石平屋數十行,分為數十驛,各驛之間另隔以鐵線網。”(編輯部1946a:2)自此,這批“臺灣戲”演劇人員與遠方的親人斷了聯繫。
(二)集體生活
被俘虜的“臺灣戲”演劇人員被送到“拉里士集中營”之後,首先,聆聽英軍宣讀國際俘虜條約,便開始與其他所有不同職業身分的臺灣人、日本人、琉球人等一千多人,依照條約過著新的集體生活。
由於俘虜者人數眾多,管理當局為了方便治理,採用60人同住一驛的方式進行人數分配,結果,集中營至少設有17個驛,讓一千多名俘虜者在營裡生活四年。驛中的設備齊全,滿足了俘虜者生活上的基本需求。
雖然,所有俘虜者在集中營是過著集體生活的方式,但管理當局為了解決不必要的麻煩,也將來自不同國籍、不同地區的俘虜者進行分類。其中,臺灣人同屬來自一個地區,就集中在一起生活了。在集中營裡,除了來自臺灣、日本、琉球和朝鮮的俘虜者,也有德國和意大利的戰俘。宿舍管理局對俘虜者的住所分配具人性化,分為家族成員和獨身者,一間宿舍安排四個人居住。其中,一對夫婦若有兒女,還可以向當局要求選擇另一室居住。
“拉里士集中營”的所有俘虜者,可以從管理局分配到指定的田地耕種。農耕器具和種子由政府提供,日常用品和糧食也由英國政府供應。日本政府也會從遠東寄送慰勞品到集中營,再由管理局負責將慰勞品公平派給來自不同地區的俘虜者。
(三)生活無憂
印度“拉里士集中營”的俘虜者,猶如離開硝煙的戰火,來到相對較安全的地方生活。在集中營生活四年期間,“未有勞役之苦,生活極感安逸,在深山曠野中,如同避難晉人,身入桃源,與外隔絕……”(編輯部1946a:2)
集中營內設有宿舍之外,也有醫院和運動場。當營內的人員生病了,可以到醫院免費看病獲得治療,醫院內的藥品充足,醫療設備完善,同時還有臺灣人受聘擔任醫生,解決了臺灣人語言上的溝通問題;營員可以在運動場自由散步和健身,也可安排到野外郊遊,甚至在各驛輪流播放電影供俘虜者觀賞,生活真的無憂無慮。
俘虜者在營內,可獲得管理當局每個月發放零用錢16盾,其中,“聞訊日本負責12盾,英國4盾,小孩英方減發2盾”(編輯部1946a:2)。同時,俘虜者每年還收到英國政府發放兩次的衣服費,包括夏季發放25盾,冬季則發放50盾。
俘虜者在營內的生活安定,很少發生打鬥事件,負責看管俘虜者的印度人,對臺灣人的態度也恭恭敬敬,不敢藐視。值得一提的是,俘虜者可以在集中營內跟意中人談戀愛、結婚和生小孩。至於結婚生子的申請手續如何? “結婚時只向俘虜營管理登記,即指定房屋夫婦同居,孩子產下時,報告後立可獲到14盾之逐月費用。”(編輯部1946a:2)
此外,“拉里士集中營”也發行“紙幣”。這種“紙幣”與印度境內的貨幣不同,它只能在營內作為俘虜者購買生活物品使用,離開集中營後,“紙幣”自然就成為了廢紙。因此,“拉里士集中營”設有當地印度人經營售賣小商品,讓來自各地的俘虜者滿足生活上的需要。
(四)返回馬來亞
印度“拉里士集中營”的所有俘虜者,4年間與世隔絕,完全無法接收到營外的最新信息。1945年8月中旬,日本宣佈投降並結束第二次世界大戰後,集中營的所有俘虜者便從印度送返東南亞,所有俘虜者才知道日本戰敗的消息。戰後,南洋各地的所有臺灣人,被集中送到星加坡的武吉知馬俘虜營,人數可高達2000人(編輯部1946:2)。
臺灣人返回馬來亞之後,生活不如在印度的集中營般無憂無慮,他們開始面臨新的煩惱。有的臺灣人因為日本戰敗而失去依託,需要向俘虜營請求收容;有的臺灣人期待返回臺灣,但必須經過個人審查確認沒有任何罪狀,才可以等待分批遣返原籍地,一旦發現罪狀或被民眾控告,將被拘捕帶到警局審問和判刑;有的臺灣人回不了原籍地,則可能繼續留在馬來亞生活。
臺灣人在武吉知馬俘虜營的待遇比起日本人的待遇佳,允許家屬或親友每星期一次前來營中探訪。臺灣人在營內沒有被派去當艱苦的勞動力,僅分配種植蔬菜,工作輕鬆,住宿條件也不差。
根據《南洋商報》報導(編輯部1946:2),1946年上半年,臺灣人從馬來亞遣返原籍地的人數,首批達九百餘人,第二批達八百餘人,其餘二百餘人則在下半年陸續遣返。
結語、身分是禍?
1941年,臺灣人在馬來亞被英殖民地政府拘捕的主要因素,是劇員的身分?還是日籍的身分?顯然,臺灣人參與馬來亞華僑籌賑會所上演的戲劇,其演出內容不至於觸動英殖民政府的神經。英殖民政府逮捕臺灣人,主因是在於臺灣人的“日籍身分”。
根據何克忠在《香妃城話舊》文中闡述,僥倖沒被英殖民政府逮捕的臺灣人王太原,戰前就是領導劇團在馬來亞各地巡演。馬來亞淪陷後,王太原還在馬六甲憲兵部任職。“他(王太原)還道出真言說他曾經畢業過東京間諜學校,那次南來演戲,實際上是幹著間諜工作……”(何克忠69)。因此,當日本帝國展開侵略英屬馬來亞之後,英殖民政府立即在馬來亞全境進行逮捕“日籍身分”的臺灣人,是有道理的。那些沒有參與政治工作而被逮捕的臺灣人,其遭遇顯然是不幸的!
來自臺灣的演劇人員無法選擇自己的國籍身分,也沒有能力向命運之神抵抗。在時局底下,當權者有權利賦予個體任何“身分”。從“臺灣戲”演劇人員被逮捕事件始末觀察:當臺灣被日本佔領,臺灣人的政治身分成為“日籍”;來自臺灣的演劇人員在馬來亞抗日浪潮中演出,臺灣人自然被一部分馬來亞華僑懷疑為“間諜身分”;當日本侵佔馬來亞,英殖民政府視臺灣人為敵人,對他們展開大逮捕。“臺灣戲”演劇人員中,必然有一些劇員沒有涉及政治工作,而是“被禍害”和“被株連”。無論如何,這批來自臺灣的“臺灣戲”演劇人員,安全地被帶到印度的集中營後,避開了戰火且過著“無憂無慮”的生活,似乎又是“幸運”的一群。結果,他們既先是“禍”,後又是“福”!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以前,日本殖民臺灣,並將臺灣隸屬為日本的地理版圖,但是,有不少海外僑民認清日本帝國才是真正的惡魔,深信臺灣人民是被日本欺凌與奴役的民族。
首先,1931年,日本用炮火進攻瀋陽侵略中國東北,爆發了“九一八事變”後,馬來亞華僑曾展開一系列的抗日行動。但是,對於來自臺灣的“臺灣戲”演劇人員在馬來亞演出,並沒有帶來太大的仇恨。“臺灣戲”劇團的臺前幕後人員,基本上與馬來亞的華僑血統相同、膚色相近,與福建籍僑民在語言上也沒有太大的障礙,因此,對一般馬來亞僑民而言,“臺灣戲”演劇人員的身分雖不容易辨別,但即使認清了,也不至於對臺灣人的身分輕視或展開報復行動。
其次,馬來亞華僑相信臺灣人仍然愛護中華傳統文化。二次大戰前,凡擁有中國血統的海外華人,皆擁有“中國國籍”,且被稱呼為“華僑”。1895年,中國清朝政府因甲午戰爭戰敗,將臺灣割讓給日本。日本治理下的臺灣人民,頓時從中國滿清人身分轉換為“日籍”的政治身分。然而,大部分臺灣人傳承古老中華傳統文化,包括演出傳統的地方戲曲。從“臺灣戲”劇團向海外發展觀察,“臺灣戲”劇員普遍上不願意放棄漢文化,也願意冒著生命危險遠赴馬來亞演劇,就能窺探當時的臺灣人,擁戴傳統中華文化不願意脫掉古裝戲服,堅持保留漢族的文化身分。
第三,日本侵華戰爭爆發以後,“北馬文化俱樂部”於1938年演出啞劇《鋼鏢》(編輯部1938d:14),表現了馬來亞僑民對日本軍國主義的痛恨,對臺灣人民則表現出憐憫。《鋼鏢》一劇,安排不同演員飾演中國、日本、臺灣、琉球和朝鮮等亞洲地區,以擬人的方式表現日本帝國欺凌中國、臺灣、琉球、朝鮮等弱小民族。其中一幕,揭示“中國”被“日本”用鐵鏈捆綁,象徵著與日本簽訂了不平等的條約。結果,“中國”掙扎到最後掙脫了鐵鏈的束縛,聯合“臺灣”“琉球”“朝鮮”等弱小者,共同打倒邪惡的“日本”惡魔。《鋼鏢》演出後不久,檳城鍾靈學校一群20歲左右的少年,也以此相似的內容演出《強盜》(編輯部1938e:15),獲得觀眾的熱烈迴響。隨後,《強盜》的劇員,還組織了“檳城鍾靈學生流動劇團”,於1938年7月1日至16日,歷經半個月到霹靂州巡演,地點包括和豐、打巴、呷嗎班讓、怡保、卓亞冷、美羅、地摩、新路等十餘個地方。《強盜》演完後,演員們呼籲觀眾起立唱中華民國的國歌,表達效忠中國祖國,團結人民抗日到底的決心(傅雁15)。
第四,戰時,一些臺灣人沒有成功被英殖民政府逮捕的,他們留在馬來亞繼續生活。因能通曉漢語和日語,結果,有些劇員在馬來亞日據時期被徵召到憲兵部任職。其中,臺灣人藝員老李,曾被日本軍官招募擔任警監。值得一提的是,老李不但沒有欺凌馬來亞華僑,反而見義勇為,從日軍手中救了不少無辜的平民(李永球18)。
無論如何,二戰前大部分馬來亞華僑,相信臺灣人與亞洲各地民族站在同一個抗日陣線,反對日本帝國的侵略。臺灣人因時局的關係被賦予日籍的政治身分,海外華僑仍然相信:臺灣人是被日本帝國欺壓的弱小民族,他們是愛好和平的一群。
附:
(A)徵引文獻:
Yoji Akashi(2004)。<The Nanyang Chinese Salvation Movement1937-1941>,引自陳劍。《馬來亞華人的抗日運動》(馬來西亞:策略資訊研究中心),頁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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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史料參考:
一九四六年六月一日,《南洋商報》第二版報導:“……動員全坡警探,分途拘捕臺僑,被拘者以臺灣戲男女劇員為多……”
延伸閱讀:
【花蹤16】報告文學評審獎:白袍戰士──呼與吸邊緣的戰役/馬願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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