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宪法的明确列明,副首相的职权,本来有很大的可塑性。在旧传统破除过后,这个可塑性,更是大大增加。
巫统主席阿末扎希,宣布国阵胜选后,会设立三名副首相,西马一位,东马两邦各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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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首相并非联邦宪法下列明的职位,但直到喜来登政变,都一直存在。这属于宪政传统(constitutional convention),有一定的传统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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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传统的约束力,只要不被执行,往往可能就此失效。喜来登政变后,没有设立副首相,当然可以理解为非常时刻的安排。
但是,当慕尤丁政府倒台后,依斯迈政府依然没有委任,似乎就反而让“不设副首相”成为新的传统。
没有宪法的明确列明,副首相的职权,本来有很大的可塑性。在旧传统破除过后,这个可塑性,更是大大增加。
原有的副首相,往往是巫统的二号人物,一些时候,还是作为首相接班人所暂时担当的位置。
副首相如果有自身的政治魅力,与首相形成团队治理,可以增强良好形象。但副首相,位如古代“储君”,与首相决裂,爆发政争也时有出现。从敦拉萨、慕沙到安华,都是例子。
我国也没有首相任内去世、重症、辞职等等原因,就由副首相自动接任的法律,虽然大部分的首相接任者,确实就是当时副首相。这包括任内病逝的敦拉萨,就是由当时副首相胡先翁继任。
但是,这些都是经过元首在宪法第40(2)和43(2)任命的。而任命的依据乃是陛下认为获得下议院多数支持(command confidence of the majority)的议员,无需先是副首相。
扎希的提议下,副首相由一变三,原本重要性成疑的职位,进一步的分薄。
砂拉越政党联盟,极大可能是国阵在选后,需要仰赖的势力。所以,增设副首相职位的建议,不得不分配给砂拉越。
而扎希是在拜访沙巴时,做出以上宣布。沙巴又是巫统有直接参与竞选的地区。要吸引选票,好处当然不能少了沙巴。
巫统在党内分配政治资源时,多个副首相职位,当然更方便。所以,分了两个给东马,西马的副首相职位,还是必须保留。因此,增加到三位副首相,就成为必须。
熟悉大马政治运作的,对此并不陌生。近来内阁臃肿化,也同样源于此政治分赃的腐朽文化。
东马选民倒是可以从这类讨好东马的建议当中思考一个问题:为何国阵强势掌控东西马时,从来没有出现如509后,各阵线竞相讨好东马的情况?
这绝不是因为本土政党的英明的运筹帷幄。巫统一党独大格局的打破,才是东马捍卫权益的最佳状况。“独善其身”,专注本土议题,绝对不足以捍卫东马权益。
本届大选,出现巫统强势回归的风险。明白到抑制巫统霸业的重要性,东马人民自会善用选票,集中壮大在国家层次抗衡巫统的力量,才能共同造就有利全国人民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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