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6日讯)加密货币业者接下来在新加坡不可为散户提供杠杆交易,也不能提供免费加密货币这类奖励吸引散户。
这是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为了降低散户交易加密货币面对的风险提出的一些措施。金管局星期三(26日)针对如何减少加密货币交易对散户的冲击征求公众意见,同时也对稳定币的监管框架进行公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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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金管局最新发布的文告和咨询文件,通过贷款或杠杆进行加密货币交易可造成更大损失,金管局提出,数码付款代币(digital payment token,简称DPT)服务商不应向散户提供法定货币或加密货币贷款,不允许散户通过杠杆交易加密货币,也不可接受散户使用信用卡或签账卡来购买加密货币。
业者也不可为散户提供奖励,如免费加密货币,因为在没有充份了解风险的情况下,奖励可诱使散户购买加密货币。
金管局要求业者在提供任何服务前,确保散户对DPT服务的风险有足够的了解。
进行风险意识的评估时,业者应考量加密货币价格的剧烈波动和所有资金损失、加密货币的交易流动性不足、丢失加密货币钱包的私钥(private key),以及欺诈、盗窃和网络攻击的风险。
另外,金管局也针对DPT领域商业运作的准则提出了建议。业者应把客户的资产与公司的资产隔离开来,以降低客户损失或资产被滥用的风险,以及确保客户在业者破产时能够取回他们的资产。
从事质押(staking)或借贷业务的加密货币交易平台破产,导致消费者面对严重损失。为了减少对散户的冲击,金管局要求业者披露这些交易风险,或限制业者把散户的加密货币借出去。
针对稳定币发行和中介机构的监管框架,金管局计划规定,和单一货币挂钩的稳定币如果流通价值超过500万元,发行商必须获得主要付款机构执照。
在新加坡,非银行机构和银行可发行和单一货币挂钩的稳定币。
金管局建议,以代币化银行负债(tokenised bank liabilities)形式发行单一货币稳定币时,银行无须遵守额外的审慎和储备资产要求,因为它们已经在银行法令下,受到严格的风险资本和流动性、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技术风险管理等的监管。
如果是以分开管理代币化抵押资产(segregated tokenised collateralised assets)的形式发行,则必须遵守单一货币稳定币发行人的条例,但无须符合基础资本、偿债能力等审慎要求。(联合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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