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6日讯)上诉庭今日裁定,维持3名前大马皇家海军9年前致死同僚被高庭判处25年监禁的刑罚。
以拿督哈尼巴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以辩方无法针对控方的举证挑起合理疑点,一致驳回了莫哈末扎希鲁丁(33岁)、莫哈末胡德(33岁)及莫哈末法迪(32岁)的最终上诉。三司成员还包括拿督阿末纳斯菲和拿督诺丁哈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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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聆听双方的证词后,法庭认为,控方证人的供证并未出现可影响控方案件的实质矛盾。法庭也发现,控方的举证足以证明上诉人的动机,因此,3名上诉人的罪成判决是安全的,上诉人的上诉被驳回,并维持(高庭)原判。”
上诉庭也发出即日起生效的拘押令给3名上诉人。
2016年9月26日,亚庇地庭在3名被告被判致死27岁的同僚阿斯鲁夫莱丁罪成后,判处3人监禁30年。
3名被告尔后上诉至亚庇高庭,获得高庭减刑至监禁25年。
3名被告被控于2013年12月3日晚上7时36分,在皇家大马海军位于纳闽乌比礁的海军基地(Stesen UNIFORMTLDM)的环礁湖地区致死受害者,而在刑事法典第304(a)条文下被控,并可第34条文下同读。
今天代表莫哈末扎希鲁丁和莫哈末胡德的律师为阿吉里扎曼和诺阿克莎,莫哈末法迪的代表律师则是沙鲁尼占和莫哈末阿敏,主控官则是库哈雅蒂副检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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