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讯)前总检察长丹斯里汤米汤姆斯今日入禀法庭,起诉调查其自传《我的故事:荒野中的正义》的特工队以及大马政府,并寻求法庭宣判该特工队是非法机构,不具备合法权力调查其自传。
他也寻求法庭宣判,该特工队发布的调查报告是非法的;同时,在联邦宪法第5(1)条款以及第13(1)条款下,该调查报告侵犯了他的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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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汤米汤姆斯自传的特工队在9月30日向内阁提呈报告,看守首相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利同一天下令执法单位展开后续的调查行动,鉴定汤米汤姆斯是否违反操守。
指特工队未依法任命
根据汤米汤姆斯入禀高庭的支持宣誓书,将拿督斯里冯祖聪(译音)、拿督斯里哈欣百占、拿督祖乃达、拿督佳吉星、拿督沙哈鲁丁、峇拉古鲁、法拉阿杜拉、纳吉苏利以及大马政府,列为第1至第9名答辩人。
他指出,第1至第8名答辩人(特工队成员)是没有根据任何法律下被任命。
他说,因此,由第1至第8名答辩人所组成的特工队,是一个非法机构,这8人必须对他们的行为负责。
他进一步指出,该特工队不同于皇家调查委员会(RCI),后者是根据1950年调查委员会法令,由国家元首任命,以调查总检察长等官员的行为。
汤米汤姆斯指出,在皇家调查委员会的程序中,作为调查对象的人,有权出席整个调查过程,并且能由律师代表。
他说,与该特工队不一样的是,皇家调查委员会的调查过程是公开透明的。
他指出,第1至第8名答辩人是在今年9月30日,向第9名答辩人(大马政府)提呈调查报告。
他说,虽然有关调查报告是由答辩人所发布,但依斯迈沙比利将这份报告用作“政治子弹”。
指调查报告图损声誉
此外,汤米汤姆斯指该调查报告的目的是损害他的声誉。
“特工队发布的调查报告违反了刑事法典第499条文和第500条文以及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
他说,这份不合法的调查报告还包含虚假和毫无根据的指控,这份报告的发布意图骚扰、辱骂和威胁他。
要求9答辩人赔偿
此外,汤米汤姆斯也寻求法庭谕令9名答辩人因侵犯其宪法权利,必须支付赔偿,并要求第1至第8名答辩人在不求助于公共资金的情况下,支付加重和惩戒性损害赔偿。
该特工队将调查结果分成19项重要课题,并总结为4大议题,分别是对司法机构的指控;泄露国家信息与机密;非法行为、滥用职权和职业疏忽;煽动性言论。
该报告指出,汤米汤姆斯撰写太多没有正当性和证据类型的自传,是不恰当的。
报告也说,书中一些内容具高度争议和敏感,而且不该出自于一名前总检察长,如“我发现总检查署内代表政府的律师,没有其他同行所拥有的使命感、热忱和追求成功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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