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你還在寫作,“給誰看”就是一個糾纏不休的問題。自古以來好多作者都給過答案。倘若你問我,我也沒有什麼特別的洞見。但我既然知道那是一個糾纏不休的問題,反而就不會急著尋找答案。
或者說,我常常能遇見答案。各種不同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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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精神飽滿的時候我會想——
寫作是要有“讀者”意識的。意即書寫的當下,你就得去想像對象是誰。你未必知道他們在哪裡,也可以不去理會他們有多少,但你需要去想像他們的模樣。這樣才有機會與共鳴相遇。
懶惰的時候我會想——
沒有讀者意識的寫作也不是不行,你就把它當自己的習作吧,寫給自己看,收進抽屜,養兵千日。但別忘記,你首先是自己的讀者,如果寫完你自己也讀不通,或是沒耐性重看,那就不要有僥倖的念頭,以為它會被誰看得上。
覺得今天曹丕上身我會想——
不行,“蓋文章,經國之大業,不朽之盛事,”我一定要寫給後世子孫看。那就放下筆先養幾個孩子吧。
倘若今天來的是杜甫我就會想——
反正他說寫文章都是“得失寸心知”,這一篇我就寫給那寸心便好……
好了,越說越混帳,我想認真說的是,答案不比行動更重要。如果你已能持續寫,“給誰看”即使仍是個問題,又怎會是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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