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官方週一通報,遼寧省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公安廳原黨委書記、廳長王大偉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王大偉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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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料顯示,王大偉生於1964年4月,黑龍江望奎人,曾任黑龍江省公安廳黨委副書記、副廳長等職,後從黑龍江調任遼寧。他掌舵遼寧省公安廳長達9年。
今年3月1日,官方通報王大偉在任上被查。9月29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發佈消息,王大偉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他被指“為掩蓋‘裸官’問題,搞假結婚欺騙組織”“違規收受他人大額錢款、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車輛”“大肆賣官鬻爵”“生活腐化,道德敗壞”等。
他還被指既想當大官又想發大財,徇私枉法踐踏紀法底線,貪婪無度,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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