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1日訊)高庭今日建議控方提交解密證人口供的申請,以公開一名辯方證人在反貪會所錄取的口供,以便辯方可以毫無保留和無疑問地參與彈劾程序。
前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涉及健康思維基金會的47項貪汙、洗黑錢及失信控狀一案的控辯方今日就屬官方機密法令保密的文件,是否可用來彈劾證人可信度的問題進行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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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希的首席辯護律師拿督鄭寶德引用1979年行動黨元老林吉祥在官方機密法令下被定罪的案件作為案例,指聯邦法院當年的裁定是,法庭無權賦予任何人權利,無視官方機密法令或任何當地的法律。
他說,若控方沒有解密有關口供文件,辯方無法有效地參與彈劾程序,為了公平和公正起見,法官可諭令控方,把該證人在反貪會錄取的口供副本交給辯方。
2證人缺庭 改今續審
主控官拿督拉惹羅仄拉副檢察司則表示沒有必要公開證人的口供,因為證人在庭上的證詞,與在反貪會錄取口供是否存在重大差異的問題,應交由法官來裁定。
承審法官拿督科林勞倫斯在聆聽控辯雙方的陳詞後,建議控方先申請解密該證人在反貪會錄取的口供,進而展開彈劾程序。
法庭隨後暫緩此彈劾程序,傳召下一名辯方證人出庭供證,惟辯方接下來的兩名證人目前身處霹靂峇眼拿督,按計劃是在明天才到達吉隆坡,因此下午階段的審訊無法繼續,法官擇定明早9時30分續審。
高庭上個月22日批准控方對第三名辯方證人進行彈劾程序。控方基於該證人,即建築公司董事傑弗瑞(38歲)的證詞與在反貪會錄供時有出入為由而申請彈劾。
蘇麗阿尼認同“不愛與人交往”
“非瑪茲麗娜正面性格”
較早前,內政部前副秘書長(政策與管制)拿督蘇麗阿尼接受控方的交叉盤問時否認,她的書面證詞中第21至40段是在講述扎希前執行秘書瑪茲麗娜的缺點。
蘇麗阿尼此前在證詞中提及瑪茲麗娜是一個安靜和獨處的人,不喜歡與人交往。
主控官阿都馬力副檢察司接著問,但有關段落並非講述瑪茲麗娜正面的性格,蘇麗阿尼表示認同。
作為本案第4名辯方證人的她說,她與瑪茲麗娜處事已有6年之久,同時她並不知曉瑪茲麗娜是否曾受到紀律處分。
否認內政部決定委Profound Radiance
蘇麗阿尼也否認委任Profound Radiance私人有限公司在巴基斯坦,而不是在孟加拉,擔任一站式中心(OSC)服務供應商,是內政部自己的決定。
阿都馬力向蘇麗阿尼出示與委任Profound Radiance作為孟加拉服務供應商有關的信函,並提問後者,最終委任該公司在巴基斯坦擔任OSC服務供應商,而不是在孟加拉,是否為內政部本身做出的決定。
蘇麗阿尼表示,她不太記得,也許之前部門有展開討論,以委任該公司作為巴基斯坦OSC服務供應商。
她在接受主控官羅仄拉副檢察司的盤問時,也不認同由辯方律師準備的書面證詞,並非來自她本人,因此有關內容僅是謊言的說法。
“我不認同,因為我有核實(書面證詞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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