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1日訊)“當我遞上辭職信時,公司給我雙倍薪水和3個月獎勵金,但我還是選擇離開,因為我的精神狀態更重要。”
一名女子通過“大馬人薪酬差距”(Malaysian Pay Gap)IG專頁匿名分享自己辭掉律師樓的工作,轉去銀行工作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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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她曾詢問該專頁有關銀行助理經理的薪酬範圍,如今她接受了這份工作已經有一個月了,生活變得非常好。
她透露,她目前在銀行的法律部門工作,獲得10%薪水調整後,現在的薪水為6500令吉。
她透露之前在一家中等規模的律師事務所做了4年的律師,離職前的薪水是5000令吉。
“完全無法工作和生活取得平衡,經常晚上11時至凌晨2時才回家,隔天早上9時前就需回到公司上班。”
女子還說,週末還在做工,不然就會對未完成的工作感到焦慮不安。
她指出,公司合夥人會向客戶作出難以實現的承諾,而律師們必須實現這些承諾,如果做不到,就會被罵,讓她壓力大到曾一度考慮要去做治療。
“現在的我,可以準時下班,因為我的直屬上司總是準時回家,週末無需想著工作的事,請假也容易獲得批准。”
女子還說,她的直屬上司還會幫忙處理她還不上手的事務,不再有罵人文化,而且薪水及醫療福利都很好。
她聲稱本身還被前公司造成創傷後壓力症(PTSD),目前正在康復當中。
“我喜歡當律師,但僅靠愛是無法讓我在心理健康這一塊獲得任何好處的。我有錢買昂貴的東西,但沒有時間去真正享受它,又有何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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